以經營“美帶”化妝品為名發展加盟商 廣州破獲一起傳銷案
鷹鑒12月27日獲悉,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天河區市監局)對外披露了一起傳銷案件的行政處罰書。該處罰書顯示,廣州齊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簡稱:齊豐發展公司)因組策劃傳銷,被罰沒135萬余元。
2019年10月15日,天河區市監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人的線索到齊豐發展公司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在經營辦公場所內擺放有“美帶逆時空套組”、“美帶青春明眸套組”、“美帶水養面膜”、“美帶哦買嘎套組”、“美帶至臻抗衰修復套”、“美帶水養呼吸套”等多款產品,并在齊豐發展公司的辦公電腦中發現以經營“美帶”品牌系列化妝品為名組織發展加盟商及相關記錄。
執法人員多次對該公司董事長黃某和上下線被發展人員錢某霖(錢寶)、高某同、陳某、祝某麗、財務經理徐某等人員進行詢問調查,調查發現齊豐發展公司以經營“美帶”品牌系列化妝品為名發展加盟商,發展加盟商的模式是以黃某和鄧某翔兩條線共發展有上下線三級四層,通過發展加盟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
2019年11月22日,執法人員通過對黃某及上下線三級被發展人員的詢問筆錄、現場檢查、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等方式確認了齊豐發展公司涉嫌從事傳銷活動的違法事實。為進一步查清其違法事實,根據規定,決定對齊豐發展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明,從2017年7月開始,齊豐發展公司以經營“美帶”品牌系列化妝品為名發展加盟商,發展加盟商的模式是以黃杰和鄧博翔兩條線共發展加盟商有上下線三級四層,涉嫌從事傳銷活動。
齊豐發展公司發展加盟商上下線三級四層被發展人員是157人,違法所得754059.64元。
綜上所述,齊豐發展公司以經營“美帶”品牌系列化妝品為名發展加盟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以認購“美帶”品牌系列化妝品的方式交納加盟費,牟取更多利潤的行為,涉嫌傳銷行為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最終,天河區市監局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決定責令齊豐發展公司停止傳銷的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754059.64元,處罰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