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抓捕傳銷團伙,用“北京冬奧會”之名獲利800萬
“奧運之星”為“北京冬奧會”合作伙伴,運用“區塊鏈”技術發行 “ALY奧運幣”, 只需要繳納2元認證費,就可免費領取 “體驗礦機”進行“挖礦”,獲得 “ALY奧運幣”......
看到這樣的投資機會你是否心動了?
案件回顧
“凈網2020”專項行動中,邳州警方偵破一起冒用“北京冬奧會”名義,打著“區塊鏈”幌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案件,摧毀了這一名為“奧運之星”的傳銷平臺。
經偵查,2020年2月初,犯罪嫌疑人孫某飛、孫某杰、李某彬通過網絡糾集在一起,共同投資雇傭胡某磊開發APP、搭建“奧運之星”傳銷平臺。隨后通過“微信”等社交軟件大肆宣揚“奧運之星”為“北京冬奧會”合作伙伴,運用“區塊鏈”技術發行 “ALY奧運幣”,吸引網民投資加入。
加入“奧運之星”傳銷組織,只需要繳納2元認證費,就可免費領取 “體驗礦機”進行“挖礦”,獲得 “ALY奧運幣”。但要提高“挖礦”效率,就需要發展下線、購買“ALY奧運幣”兌換高等級的“礦機”,而這些 “ALY奧運幣”實際上是孫某飛等人在網站后臺隨意添加,交易價格也是每天上漲、隨意設定的。
2020年5月,經過縝密偵查,邳州警方在安徽滁州、山東濟南、河南商丘等地開展收網行動,將該傳銷組織骨干人員一網打盡。短短3個月時間,該組織就發展會員200余萬人,孫某飛等人通過收取“認證費”、出售“ALY奧運幣”獲利800余萬元。現孫某飛等犯罪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警方提示
“區塊鏈”是一項新的信息技術,可被應用于生活服務的不同場景,但其本身并不創造價值。一些不法分子打著“區塊鏈”旗號,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名,創設各種所謂的“虛擬貨幣”引誘投資者交易,實則是詐騙的慣常手法。面對各種打著“區塊鏈”名目的投資項目,投資者應當保持警惕,要始終謹記兩條:
一是我國監管部門明確禁止虛擬貨幣交易活動;
二是不要被所謂網絡平臺上的“專家”“高手”制造的高額回報話術所迷惑,投資前應當充分了解各類風險,謹慎決策,不能輕信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