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新型網絡傳銷:以眾籌還款名義發展下線,誘使10余萬人參與
“相互取暖、眾籌還債”。一款名為“有錢還”的App,打著“眾籌還債”名義拉用戶注冊,用戶需不斷發展下線,并通過下線繳納的費用實現升級,其形式實為網絡傳銷。
12月7日,新京報記者從黑龍江鶴崗市綏濱縣公安局獲悉,他們已于11月偵破這起新型網絡傳銷案,并控制7名犯罪嫌疑人。截至警方抓捕時,這款App的實際經營者已發展下線會員10余萬人。
目前這款App已停運,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新京報記者搜索發現,網絡上仍有類似軟件和賬號存在。微博上一名為“眾籌有錢還”的賬號,宣稱“400(元)開啟,助你3至9月還錢百萬債務”,且賬號中附有App的下載鏈接。
綏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姜警官表示,他已將記者發現的網址鏈接交由網安處理,發現這款App和他們偵破的案件不相關,需由報案人屬地派出所進行處理。
“在其他地區,可能有人利用類似的軟件和同樣的傳銷模式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姜警官說。
鶴崗市公安局視頻號發布的抓捕視頻。截圖
以“眾籌還債”為噱頭的新型網絡傳銷
今年5月,鶴崗市公安局保安支隊在網上發現一款名為“有錢還”的App。
綏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姜警官告訴新京報記者,經過網絡技術手段的研判和分析,他們認為這款軟件的使用模式可能是網絡傳銷,“因為沒有產品和項目,光拉人進來。”
8月,當地也有群眾報案稱,有人利用一款名為“有錢還”的軟件,以眾籌還錢為噱頭,在鶴崗市發展下線成員參與網絡傳銷。隨后,鶴崗市公安局指定綏濱縣公安局調查此案。
經過偵查,警方發現一名利用該軟件實施網絡傳銷的燕姓鶴崗居民,以其為切入點摸清該傳銷團伙組織架構,發現該案中,軟件的實際經營者及最高發起人為江西人林某華。
據姜警官透露,2019年7月,林某華以首年2萬元后續每年6000元的價格,委托鄭州市的一家軟件公司制作了這款手機軟件,并利用該軟件以“眾籌還債”為名義實施網絡傳銷。
該傳銷活動以“資金池”“團隊計酬”“固定公司”“投資金額少”等作為誘惑,持續以“國家鼓勵眾籌還債、互幫互助”為噱頭,誘使眾多不明真相的群眾參與其中。
后臺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1月,這款軟件已發展十三萬多名會員,“發展會分,涉及到全國各地。” 姜警官說。
11月13日,綏濱縣公安局的專案組民警分赴鶴崗、杭州、深圳等地開展抓捕工作,將7名相關人員抓捕歸案,其中一名為軟件發起人,兩名客服,剩下的則是達到V9(APP會員中最高等級)的主要成員。
警方調查發現,自2019年7月該軟件運行開始,發起人林某華借此獲利70余萬,“另外幾名V9成員的獲利不多,流水都是一單兩百的,他們分別是賺了7萬、3萬、1萬左右。”
此外,發起人林某華聘用了兩名自己的親戚擔當客服,都在遠程操作,一個月拿5千多的工資,主要幫忙審核注冊、資料上傳等事項。
目前,這幾名犯罪嫌疑人都已經表示認罪,并且根據流水賬單,主動上繳違法所得。與此同時,警方聯系該App的制作方,將源文件刪除,停止服務器的使用。
鶴崗市公安局視頻號發布審訊視頻。截圖
“為了升級,我把身邊的人都拉了進來”
據姜警官介紹,根據“有錢還”App的規則,會員共計V1級至V9級9個級別,參與者想要成為V1級會員,需給推薦人和其關系最緊密的V9級會員各轉賬200元。
每名會員可發展3個直接下線安置在自己會員號下,如再發展下線,需安置在下線會員之下,V1級會員給上線轉賬200元,即可升級為V2級會員,以此類推可升級至V8級會員。
如需升級為V9級會員,除3名直接下線會員外,每名直接下線的下級會員需達到27名V2級以上,即共計拉81名V2級以上會員。V9級會員每個月需向林某華交納400元管理費。
這款App打著“眾籌還債”的名義,要求群眾在掃碼入會時提供欠債憑證,然后通過眾籌的方式,讓大家幫忙自己還錢。姜警官提到,“但實際上,這些欠債憑證可有可無,哪怕你寫一張不存在的欠條,也可以成為會員,開始拉人。”
民警在審訊時得知,有人是在酒桌上被請客的時候抹不開面子,便花錢入會。但也有人是為了繼續發展掙錢的。“在發展下線時,不少人都是拉自己身邊親友入伙”
鶴崗市公安局的視頻號“邊城警視”顯示,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審訊時說,自己最近做買賣賠錢了,看到這款App介紹稱能還款幾十萬上百萬,“誘惑力挺大的,我才上這個圈套。”
在使用的過程中,這名嫌疑人得知,要想還這么多錢,不是普通級別可以達到的,“有人注冊在你底下了,你收200塊錢,等他底下再有人注冊,(錢就給他的上線了),我不上V9就收不到錢了。”于是他加入會員,并想方設法地達到V9級。
為了升級,他將自己的身邊人都拉了進來,“一個是我媽的干姑娘,一個是我外甥,一個是我媳婦。”最后,不僅自己沒有賺到錢,還賠了錢。
“眾籌有錢還”微博頁面。截圖
仍有其他“眾籌還債”賬號及軟件存在
新京報記者搜索發現,網絡上仍存在其他“眾籌還債”賬號及軟件。
微博上有一個名為“眾籌有錢還”的賬號,其簡介寫著:“有錢還App眾籌還款工具,400開啟助你3至9月還清百萬債務”;最近幾日,該賬號不斷發布帶有“眾籌清債”、“清盤翻身”等信息的海報和視頻,且賬號下方配有App下載地址。
新京報記者發現,上述下載鏈接及在線登錄鏈接仍能打開并注冊賬號。注冊后,便有了邀請碼,可以邀請用戶加入。App頁面分為首頁、計劃、錢包、我的四部分,首頁頭欄滾動宣傳“3個月還清10萬信用卡”、“上線一周年還款0手續費”等信息。
“眾籌有錢還”微博運營人員的微信聊天截圖。
根據賬號中公布的微信號,記者聯系上自稱負責該微博運營與推廣的工作人員張銷(化名)。他表示,自己原先也是負債者,通過這款軟件得到收益后才開始分享,目前已經賺了兩萬多。
據其介紹,“眾籌有錢還”沒有公司,平臺由V9級別的老師共同維護,“這只是一個還債的工具,平臺里沒有一分錢,眾籌款都是點對點打到會員自己的支付寶或者微信賬戶里。”
張銷稱,這款App以全體負債者為核心,幫助負債者解決現實困難,類似水滴籌和輕松籌,“你有沒有債務都可以用,得到的錢任意支配。如果沒有負債憑證,可以自己寫一張。”
這款軟件也是400元入會,其中兩百元給邀請人,180元給V9會員,20元則給App運營費用。每升一級,需要給上一級打款200元。如果升至V9,則需要81名V2的下線。
聊天過程中,張銷發來幾個視頻,內容包括“律師都加入App、我們的工作室就在派出所對面”等。當記者詢問其工作室地點時,對方稱在江蘇省徐州市雎寧縣邱集鎮,但隨后又說“全國有很多工作室呢,我在上海工作。”
12月7日晚,新京報記者將這一情況告知姜警官,姜警官將網址鏈接交由鶴崗市網安,發現軟件下載地址和登錄地址與偵破案件的不同,這款App和他們偵破的案件不相關,建議向其工作時所屬派出所報案處理。
“在其他地區,可能有人利用類似的軟件和同樣的傳銷模式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姜警官說。
“眾籌有錢還”微博運營人員的微信聊天截圖。
軟件制作公司如知情同樣構成犯罪
鶴崗市綏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偵破的案件中,這款App是由林某華找到鄭州一家公司制作。姜警官表示,如果該公司明知客戶搞傳銷卻仍然提供服務,則屬于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目前尚未查實相關情況。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良善律師表示,如果這家公司所做軟件本身程序合法,對于犯罪分子利用該App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不知情,且自始至終未參與傳銷犯罪活動,那么既然不知情,就不構成犯罪;如果該公司知情,其行為可能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趙良善建議,針對這類程序搭建公司,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或國家網信辦等部門,平時就應做好監管,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如發現這類公司違法犯罪,或者為違法犯罪提供技術支持的,當地警方可以及時介入調查。
新京報記者 汪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