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聯萬家U寶幣傳銷案二審宣判 組織者獲刑蘇某某獲刑三年
近日,輿情觀察網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發現題為《蘇麗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二審刑事裁定書》(簡稱裁定書)。
組織領導“U寶幣”傳銷獲刑三年
據該裁定書顯示,蘇麗曉因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于2019年7月30日被鄧州市公安局抓獲,同年7月3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5日被逮捕。
原判鄧州市人民法院審理認定:自2018年4月以來,鄧州市高集鎮寨上村吳某(已判刑)在“優聯萬家優寶”網絡平臺組織多人參加傳銷,通過發展會員和會員購買公司產品“U寶幣”從中非法牟利。吳某的上線系被告人蘇麗曉,經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司法鑒定,(1)蘇麗曉“U寶”平臺注冊的會員賬號huzhe001,在推薦關系層級結構第14層,推薦下線會員總數402個(其中直推會員33個),推薦下線會員去重后數量191個,推薦下線會員共有7層;在接點系層級結構第61層,接點下線會員總數710個,接點下線會員去重后數量302個,接點下線會員共有48層;(2)蘇麗曉注冊會員賬號isf168168,在推薦關系層級結構的第15層,接點下線會員總數117個,接點下線會員去重后數量71個,推薦下線會員共有22層;(3)蘇麗曉注冊的會員賬號slx001,在推薦關系層級結構的第24層,推薦下線會員總數0個,在接點關系層級結構的第69層,接點下線會員總數0個。
原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判決:被告人蘇麗曉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千元。
本院(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原審被告人)蘇麗曉以推銷商品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購買商品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原判在定罪量刑時已經予以充分考慮,并無不當。故其上訴理由均不予采按。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最終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優聯萬家多地涉傳遭破獲
據悉“U寶幣”號稱全球唯一實物區塊鏈,由北京優聯萬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優聯萬家)發布,對外聲稱與興業銀行聯手推出了以U寶幣為結算單位的信用卡,但是很快遭到興業銀行的辟謠,否認與優聯萬家開展任何業務合作,也未發行過以U寶幣為結算單位的信用卡。輿情觀察網通過企查查發現,優聯萬家公司注冊于2018年1月18日 ,法人代表高寧,同時也是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和最終受益人,持股比例為70%。據企查查顯示,目前高寧及該公司被限制高消費成為被失信執行人。原因是該公司與其他公司因合同糾紛而未能履行義務,被納入失信黑名單。
此前,優聯萬家科技曾多次涉嫌傳銷被破獲審判。2018年7月20日,賀州市鐘山縣公安局曾破獲過“優寶商城”特大傳銷案。專案組民警先后在北京、福州、深圳等地將犯罪嫌疑人王某凡等16人抓獲。截止至案發時,“優寶商城”通過銷售“U寶”虛擬幣的形式發展下線會員12萬多人。并吸收投資資金9億多元,警方凍結涉案資金高達近5億元。
2018年12月11日,四川省洪雅縣人民法院分別判處“優寶”傳銷組織十二系統之一的匯鑫系統領導人劉春燕、匯鑫系統骨干人員段金忠、盧繼會、洪雅負責人劉仕兵、“二哥戰隊”團隊成員王澤芬等16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到緩刑一年不等的刑期,并處罰金十五萬元到二萬元不等,洪雅縣公安局凍結涉案傳銷資金共4.46億余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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