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將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
甘肅省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辦法》明確,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負責建立統一的甘肅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統一規劃、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信息電子追溯,保障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共享和公開。
《辦法》明確提出,甘肅省范圍內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開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將采集的相關信息上傳至“追溯平臺”,實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可全程電子追溯。鼓勵有條件的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加入“追溯平臺”,實施電子追溯,接受社會監督。網絡銷售食品(含入網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銷售食品(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如實記錄網絡銷售食品、配送人員等信息。食品生產經營者通過“追溯平臺”索取的“電子一票通”,可以作為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依據,但應當確保“電子一票通”對應的備案信息真實、合法、有效。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不具備應用“追溯平臺”條件的,應索取供貨方出具的“電子一票通”,形成進貨臺賬。
《辦法》還提出,甘肅省將加強信用監管,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實行“紅黑榜”管理。對守法誠信經營、在行業內起到示范引領作用、為社會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主體,列入紅榜;對不守法誠信經營、上傳虛假信息、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或因違法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列入黑榜,并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檢查頻次,實行聯合懲戒。
《辦法》明確提出,甘肅省范圍內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開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將采集的相關信息上傳至“追溯平臺”,實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可全程電子追溯。鼓勵有條件的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加入“追溯平臺”,實施電子追溯,接受社會監督。網絡銷售食品(含入網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銷售食品(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如實記錄網絡銷售食品、配送人員等信息。食品生產經營者通過“追溯平臺”索取的“電子一票通”,可以作為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依據,但應當確保“電子一票通”對應的備案信息真實、合法、有效。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不具備應用“追溯平臺”條件的,應索取供貨方出具的“電子一票通”,形成進貨臺賬。
《辦法》還提出,甘肅省將加強信用監管,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實行“紅黑榜”管理。對守法誠信經營、在行業內起到示范引領作用、為社會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主體,列入紅榜;對不守法誠信經營、上傳虛假信息、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或因違法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列入黑榜,并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檢查頻次,實行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