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報|徹底整治保健品銷售亂象
據報道,日前北京市一老人被保健品銷售人員勸說一天內喝下3000毫升保健品,在其出現嘔吐、腹瀉等不良反應后,銷售人員竟然聲稱這是正常的“排毒”過程,最終,老人不幸去世,該銷售人員也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獲刑兩年。
隨著法院對此案的審理,也明確了老人的死亡和大量服用保健品之間的因果關系,令人唏噓。如果老人服用的是正常劑量的合格保健品,即便沒有保健作用,但總不至于發生致命危險,而在這起案例當中,當事老人不幸殞命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聽從并不專業的銷售人員的意見過量服用保健品。
筆者認為,導致這一悲劇的源頭在于保健品推銷人員為獲得更多經濟利益之下的勸說、誘導,這種營銷亂象不僅侵害了老人的生命健康權,同時也損害了保健品行業的社會形象,影響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本案中的老人和保健品銷售人員,都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這樣的慘痛教訓值得反思,也希望能讓保健品生產和銷售行業有所警醒。
保健品并非一概不能買,不能用,消費者在購買服用保健品的過程中,要注意一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合格的保健品;二是服用保健品要像服用藥品一樣,嚴格按照劑量來,并非越多越好。保健品行業也要徹底整治行業內的銷售亂象,禁止銷售人員使用誘導、誤導、欺騙性營銷手段。除了行業自律外,也要通過國家法律法規的完善來加強市場監管,全面遏制和禁止任何形式的誘導性消費,并對此類行為從嚴處罰。最后,兒女們也要在日常生活中對老人多加關心和引導,避免老人輕聽輕信,杜絕上述悲劇再次發生。(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苑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