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藥品”,是藥品還是保健品?
日前,國家醫保局發布了《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其中第八條明確規定,“保健藥品”不納入《藥品目錄》。這讓很多人產生了疑惑,何謂“保健藥品”?
一、保健藥品的真實身份
360百科給出了這樣的定義:(保健藥品)為具有治療及保健作用的藥品。這更讓人百思不解,保健作用難道不是保健品的專屬名詞么,怎么又和藥品混為一談呢?
要弄懂這個問題,首先,我們得知道什么是藥品、什么又是保健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等。”
我們知道,藥品實行批準文號的管理,即“國藥準字+字母+8位數字”其中字母有H、Z、S、 B、T、F、J,H代表化學藥品,Z代表中成藥,S代表生物制品,B代表保健藥品,T代表體外化學診斷試劑,F代表藥用輔料,J代表進口分包裝藥品。
而“保健品”并不是一個官方的概念,俗稱的保健品學名叫做“保健食品”。根據《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币簿褪俏覀兤綍r看到的“小藍帽”標志的產品。
我們不難得出結論,保健食品和藥品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大方向上說,保健食品有保健作用、藥品有治療作用。而保健藥品無論從批準文號還是標志上說,都不是保健食品,它是一種藥品,確定無疑。
那么,作為藥品,保健藥品如何被賦予“保健”的名稱和含義呢?
二、保健藥品的前世今生
其實,保健藥品并不是一個新名詞,早在1987年,我國就實行了保健藥品的審批,并在《中藥保健藥品的管理規定》中指出:“本規定所指的中藥保健藥品是指對人體有一定程度的滋補營養、保健康復作用,長期服用對人體無害的藥品?!边@就是保健藥品概念的起源,從那以后,藥品市場“藥健字”大行其道,最多時有4000多個品種。而由于地方審批、標準不一等原因,以致于發展到最后,亂象頻出。
于是,2000年國家藥監局又對中藥保健藥品進行了整頓,除撤銷了一大批“藥健字”的批準文號外,又將符合規定的保健藥品納入國家審批,并賦予了保健藥品“國藥準字B”的批準文號。從此,保健藥品脫胎換骨,走向了“正規軍”的發展道路。
據國家藥監局網站的數據顯示,到目前為止,我國尚有保健藥品1024種。我們熟知的金嗓子喉片、西瓜霜清咽含片、復方青橄欖利咽含片(慢嚴舒檸)、氣血和膠囊、薏辛除濕止痛膠囊(曹清華)等都是保健藥品,基本上也是當年大浪淘沙后的幸存者。
然而,遺憾的是,雖然當年的改革卓有成效,卻留下了一個歷史遺留問題:沒給保健藥品重新定義。于是,二十年過去了,隨著保健食品的異軍突起,保健藥品的地位逐漸變得尷尬起來。
三、保健藥品的定義應予明確
我們知道,凡是藥品都具有治療和不良反應的兩重性,完全無毒副作用的藥品是不存在的。而原來中藥保健藥品的定義卻宣稱自己無害,這本身與藥品的概念就背道而馳。
從藥品概念分析,保健藥品除治療作用外,理應發揮的是“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功能”的作用,這就是它“保健”二字存在的意義。而且,保健藥品的“保健作用”應與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截然不同,應該加以明確區分,不能籠統地混為一談。
現在,保健藥品的身份一直得不到真正的認可,甚至有不少人認為:保健藥品就是藥品中的保健品。其“保健+治療”的身份很容易讓人產生誤解,好像既不能和治病救人的藥品相媲美,又不能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相提并論,這對保健藥品來說,真的是大大不公平。
本次國家醫保局將保健藥品規劃出局,估計也是基于這方面的考量。于是,保健藥品再一次陷入了兩難境地。
所以,既然當年的改革讓保健藥品成功上岸,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扶上馬,再送一程,明確保健藥品的定義,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