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保健食品和藥品,傻傻分不清?一文教你讀懂
日常生活中,總有人將保健品、保健食品和藥品分不清,而有些保健品甚至打著可以治愈疾病以及更為夸張的神效吸引大眾。從曾經的quanjian鞋墊到后來的hongmao藥酒,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那么,保健品、保健食品和藥品到底是什么?各有什么不同?本質區別是什么?大眾應該如何辨別?且看下文。
藥品
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等。
藥品分為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兩種。處方藥簡稱為Rx,非處方藥簡稱OTC
處方藥是需要執業醫師或者助理執業醫師的處方才能獲得的藥品,并且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而非處方藥則不需要醫生或者其他醫療專業人員開具處方就可以購買的藥品。非處方藥在藥品包裝上會有OTC標志。
處方藥一般屬于以下情況:
1. 剛上市的新藥:對藥品的活性、不良反應還要進一步觀察;
2. 可產生依賴性的某些藥物:如嗎啡、哌替啶、還有可待因的止咳溶液等;
3. 藥物本身具有較大的毒性:如抗癌藥、抗生素等;
4. 某些疾病必須由醫生和實驗室進行確診,使用藥物需要醫生處方,并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比如心血管疾病藥物等。
非處方藥則是經過了多年的實踐,安全性很高,一般大眾可以憑自我判斷,按照藥品的標簽和說明書自行購買和使用。
我們常見的感冒藥、促消化藥、止咳藥、抗過敏藥、外用的膏藥、噴霧以及一些維生素補充劑等絕大部分都是OTC。
OTC還分為甲類OTC和乙類OTC,這兩類OTC雖然都可以在藥店購買,但是乙類OTC安全性更高,除了在藥店售出,還可以在超市、賓館、百貨商店等處銷售。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源于美國的“DietarySupplement”,也就是“膳食補充劑”或“健康輔助食品”的意思。
2005年在我國《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中將保健食品定義為: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進一步強調:保健食品聲稱保健功能,應當具有科學依據,不得對人體產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保健品
有不少人會認為保健品等同于保健食品,但小編查閱了各種資料,發現目前對于“保健品”,并無明確的法律定義,一般是指對人體有保健功效產品的泛稱,包括各種聲稱有特殊功效的食品和非食品類,比如市面上宣稱有保健功效的床墊、飲水機、鞋墊等等。
保健食品的監管法律依據食品安全法,而與保健食品不同的是,目前保健品并無明確的法律定位。
不管保健品和保健食品如何有何奇效,均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所以,市面上那些宣稱能給治愈癌癥以及各種不治之癥的保健品和保健食品都不符合其定位,大眾不可輕信。
對于藥品和保健食品,由于都具有可食用性,且非處方藥和保健食品都可在藥店獲得,容易讓大眾產生誤會。下面我們就來詳細給大家介紹如何區分保健食品和藥品。
如何區分保健食品與藥品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看產品的批準文號。
藥品的批準文號
正規的藥品都會有批準文號,格式是國藥準字+大寫的H(或S、B、Z、J、F)+8位數字,
H、S、B、Z、J、F分別代表化學藥品、生物制品、保健藥品(通過國家藥監局整頓的保健藥品,保健藥品不是保健品。自從2003年以后,我國全面停止生產保健藥品,這里只是一個時代符號的意義)、中藥、進口分包裝藥品和藥用輔料。
如果有批準文號,那可以登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http://www.samr.gov.cn/)數據查詢,輸入藥品名稱或者批準文號,能查到的就是真正的藥品,查不到的就是假藥。如果沒有批準文號,那你買的根本不是藥品。
另外,醫院制劑的批準文號與以上不一樣,但是醫院制劑不允許在醫院外銷售,就不介紹了。
保健品的批準文號
2000年起,衛生部負責保健食品審批工作,保健品外包裝的批準文號為“衛食健字(4位年份代碼)”第xxx號(國產)和“衛食健進字(4位年份代碼)第xxx號(進口)”兩種;
2003年10月以后由國家食藥局負責保健食品的審批工作,批準文號為:國食健字G+四位年份代碼+四位順序號“及“國食健字J+四位年份代碼+四位順序號”。
除了批準文號,還可以從包裝上鑒別。
保健食品:包裝或者標簽上方必須由保健品的特殊標識:“藍帽子”,一個類似藍帽子的圖案,下面有保健食品四個字。保健食品四個字下面就是批準文號。沒有藍帽子和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的就是假的保健食品。可以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查詢(http://www.samr.gov.cn/)。
非處方藥品:外包裝上有OTC的標識。
簡而言之,藥品的批準文號有“藥”,而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是“食健”。如果你買的藥品上面沒有國藥準字的標識,那肯定不是藥品(醫院制劑除外)。
舉例:維生素C(保健食品與保健品)。同樣是維生素C,但下圖左側為非處方藥品,右側為保健食品。如果是因疾病需要使用維生素C,那最好還是選擇藥品級。如果只是想補充維生素C,那可以選擇保健食品級。
兩者差別如下:
1. 藥品是需要經過臨床試驗,然后才能用于臨床,而保健食品沒有這樣的程序。
2. 在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上,也有所不同,藥品的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要求很高,如空氣清潔度、無菌操作、原料質量等,要求所有的制藥都要達到GMP的要求;而作為食品的維生素類產品(食字號),則可以在食品廠生產,標準比藥品生產標準低。
3. 療效方面的區別:作為藥品,一定要經過臨床驗證,并且通過國家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SFDA)的審查批準,有嚴格的適應癥,治療疾病有一定療效,作為食品的保健品,則沒有治療作用,僅僅檢驗污染物、細菌等衛生指標,合格即可上市。
4. 說明書和廣告宣傳方面:藥品的廣告受到限制,而保健食品的廣告簡直鋪天蓋地。
選購保健品要注意什么?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的消費提示》,提示消費者在食品保健食品識假防騙應主要關注:
1. 看銷售場所資質。到證照齊全的正規場所購買產品,特別要注意有沒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通過網絡、會議、電視、直銷和電話等方式購買產品,也應先行確認資質信息。
2. 查外包裝和說明書。仔細查看外包裝標簽標識產品相關信息,做好“四不”: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標簽上沒有食品生產許可證號的預包裝食品;不要購買標簽或說明書中提及可以預防疾病、有治療功能的產品;不要購買標簽上沒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但聲稱是保健食品的產品。
3. 辨廣告和宣傳內容。科學、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廣告和宣傳,凡聲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一律不要購買;保健食品廣告中未聲明”的,一律不要購買;不要盲目參加任何以產品銷售為目的的知識講座、專家報告等。
2018年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聲稱虛假宣傳的消費提示》。
目前,監管部門依法批準注冊的保健食品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類,依法備案的保健食品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為補充維生素、礦物質。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嚴格按照注冊或備案的保健功能進行標簽標識和宣傳表述。該文件還將市場上監管部門批準的27類保健功能的虛假宣傳表述進行了整理。如下表。
表1:常見的保健食品功能聲稱虛假宣傳表述
總結
根據上文,我們可以知道,保健食品、保健品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生病了還是得靠藥品。
而在保健品和保健食品中,目前具有明確法律定義的只有保健食品。所謂的保健品甚至可能連保健食品的等級都達不到。大眾在購買時要仔細甄別,如果想選購的是保健食品,那么要查看是否有批準文號和藍帽子標識,切莫相信虛假的宣傳。
如果是宣稱具有治療疑難雜癥、攻克腫瘤等疾病的保健用品,那還是不要購買為好。
看完以上,你還會相信那些聲稱具有治病神效的保健品或者保健食品了嗎?轉發給身邊的親友,以防購買不正當保健品,上當受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