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哪些領域是網絡傳銷“高危之地”?
一說到“傳銷”,很多人可能陣陣“反胃”。
一來是,之前媒體曝光的傳銷組織限制參與者人身自由,需要費盡周折才能逃離“魔窟”,讓人害怕;二來則是傳銷組織頭目、骨干始終“亢奮”的做事狀態,讓人訝異。
但實際上,不論是傳統傳銷還是網上傳銷,其最大的特點是抓住是每個人都有“致富、暴富”的心理,設立“金字塔式”財富分配機制和方式,吸引或發展人員參與其中。
日前,南通市公安局發布消息稱,北京、上海、江蘇等9省市的公安機關統一行動,成功摧毀一遍及全國30余省市的傳銷團伙。該團伙以搜索引擎網站“愛搜索”為載體,以“點擊廣告”為名,欺騙群眾購買會員資格并拉人頭入伙做傳銷,發展下線會員1.3萬余人,涉案金額高達3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網絡傳銷首次涉足“搜索”,此前網絡傳銷一直對電子商務“寵愛有加”。
那么,在各大互聯網應用用或領域中,哪些領域或模式,會相對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網絡傳銷“高危之地”呢?
要想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需先弄明白傳銷或網絡傳銷的認定條件。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規定,所謂“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行為。
具體來說,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以下三種經營模式或方式涉嫌傳銷,即組織者或者經營者,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通過發展人員,并要求被發展人員:
1、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
2、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
3、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
簡單說,鑒別某種模式或經營行為是否涉嫌“傳銷”,就看兩點,其一,組織者或經營者有“發展成員”的行為;其二,成員需“交納費用”且其收入以“所發展(直接或間接)成員的數量或消費業績”為計算依據。
那么,回到正題,在常見的或熱門的在互聯網應用或領域中,誰更容易“躺槍”,進而成為網絡傳銷的平臺呢?
領域一:電子商務風險指數:★★★★★
在阿里巴巴、京東、淘寶等網絡購物的示范帶動下,電子商務,不僅成為“炙手可熱”的投資方向,也成為民眾矚目、深度參與的互聯網應用。
也恰恰是電子商務具有“一說就知道,實質并不懂”的特點,使得其極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曾經轟動一時的“太平洋直購網涉嫌傳銷案”就是該領域最具代表性的“樣本”。在此案中,該公司設立了普通會員、銀卡會員、金卡會員、鉆石卡會員、渠道商等16個級別的會員制度。其中,普通會員,購物時擁有的只是以低于市場的價格購買商品的權利,只有繳納7000元以上的保證金成為渠道商和經營者才可以賺錢。不同等級的會員享有5%、10%、15%、61%、65%、71%的返利比例。
法院經審理認為,唐慶南為主的組織,以太平洋直購官網為依托,以開展電子商務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或交納保證金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一定順序組成層級,間接以發展人數作為返利依據,騙取巨額保證金,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且情節嚴重。作為第一被告的唐慶南,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4000萬元;其他5人被判3到8年。
領域二:廣告聯盟風險指數:★★★★
在網絡廣告領域,按照計費結算方式不同,可區分為CPC(按點擊付費)、CPA(按下載并安裝付費)和CPS(按成單金額付費)等多種形式。
其中,按照帶來成單金額計算傭金返利的方式(CPS)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演變成“網絡傳銷”。
一般來講,整成的按成單金額計算傭金返利計算方式只涉及一級,即網站給指定電商平臺帶去交易后,電商平臺按照從其網站來的用戶的實際成單金額給網站計算返利或廣告費用。
但是,如果不法分子把這種模式的結算下級不斷延長,即鼓勵網站再去直接發展或滾動發展下線網站,那么,這種模式就很容易演變成傳銷。
所以,對于熱衷于參與返點購物的用戶或站長群體來說,要多加謹慎,仔細辨別,避免落入不法分子設置的網絡傳銷騙局。
領域三:搜索代理風險指數:★★★★
大多數人可能認為,搜索行業與網絡傳銷“八竿子打不著”。但現實卻給了大家一記響亮耳光。
在“愛搜索”涉嫌傳銷一案中,該公司的主要產品為廣告套裝。只有在購買廣告套裝后,才能成為“愛搜索”合格會員,取得經銷商資格,可以做“愛搜索”廣告套裝的銷售推廣。
警方查明,該公司上層會員的收入來自下面各層會員繳納的費用,會員的收入多少跟點擊廣告根本沒有關系,完全靠拉人頭賺下面人的錢。
2012年3月至案發,白某糾集唐某、丁某等20余名傳銷骨干成員,發展下線會員1.3萬余人,這一傳銷組織涉案金額總計逾3億元。
從該案中,我們可以看出,雖然不法分子打著“搜索”的旗號,以廣告套裝(類似競價廣告投放方案)做掩護,實際上干的是“網絡傳銷”,參與其中的人收益并不來自廣告點擊返利,而是按照“人頭”及“層級”作為計算方式。
領域四:P2P平臺風險指數:★★★★★
當前,P2P理財火爆勢頭并未因部分平臺跑路而停歇,一些人抱著各種各樣的目的還是在往里面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不法P2P平臺不僅可能會涉及非法集資,也有可能成為網絡傳銷的新平臺。
雖然當前P2P的主要模式是以民間借貸為主。但是,不法分子稍加改變,就能讓P2P平臺成為網絡傳銷的平臺。
目前,很多P2P平臺對注冊用戶邀請好友參與P2P理財也設置有返點或獎勵比例。只要其稍加改變,將注冊用戶邀請客戶的再邀請客戶也納入上一級用戶返點提成中,那么,這種客戶拓展模式就有了網絡傳銷的“風骨”。
在這種模式下,是否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借款人已不重要,注冊用戶的收益完全與其發展的成員數及成員出借金額掛鉤。發展直接成員或滾動成員越多,注冊用戶的返點收益越高。
尤其在P2P平臺主營P2P業務出現壞賬時,如果P2P有這種模式,出借人為了拿回本金,可能會鋌而走險陷入網絡傳銷之中。
雖然筆者僅列舉了四個網絡傳銷高危領域或行業,但實際上,大多數互聯網應用都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網絡傳銷平臺,而區分是否傳銷的關鍵還是在于,參與者的收益來源到底是什么形式的?凡是涉及“拉人頭”的,則十有八九涉嫌傳銷。
- 傳銷,網絡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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