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蕭山等地公安發布經濟犯罪典型案例——涉傳銷案例3起
5月15日,是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四川、蘭州等地公安局公布了“打防經濟犯罪典型案例”,以案普法、以案警示,揭露違法犯罪伎倆、警示風險、教育公眾。
自貢市公安機關破獲“10?17”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發布:四川省公安廳對外發布近年來偵破的10起經濟犯罪典型案例
來源:四川觀察 2025-05-15
案情:2022年7月以來,李某、董某等人租用香港阿里云服務器搭建“文玩競拍”網絡傳銷平臺,在全國各地設立“店鋪”,以線上購買虛擬“文玩”為噱頭,利用高額返利為誘餌,要求參加者購買商品獲得加入資格并形成層級關系,同時以發展會員的數量作為返利的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截止2024年8月,該平臺交易總金額達44億余元。該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并于2024年12月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
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發布:蕭山公安發布打擊經濟犯罪八大典型案例
來源:蕭山公安 5月15日
案情:2022年9月以來,某公司負責人和團隊成員王某、吳某、廖某等人先后在杭州、溫州、臺州等地,通過運營多個APP平臺,以“購物返現”、“定時搶購”為幌子,設立“直推提成”、“間推提成”、“同級分潤”、“網體分潤”等高額獎金制度,引誘參與者發展下線會員,實施傳銷犯罪活動,共發展人員1.6萬余名,涉案金額9.8億余元。2023年12月,蕭山區公安分局對該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立案偵查,抓獲嫌疑人王某、吳某、廖某等人。2025年3月,王某、吳某、廖某等人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蕭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六年不等。
德城公安破獲“3?24”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發布:德州公安公布10起典型案例
來源: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16日訊
案情:2024年4月,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經偵大隊破獲“3?24”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經偵查,2023年1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周某、錢某等人流竄至德州從事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以銷售某教育科技公司“學習卡”的名義,通過“拉人頭”方式發展下線會員,交納3960元購買一套產品作為“入門費”獲得會員資格,依據不同層級及下線人員再“拉人頭”發展人員獲得“團隊計酬”。德城公安迅速出擊,對涉案的13個窩點同時實施抓捕,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20人,遣散傳銷人員100余人。警方提示:傳銷活動利用“幾何倍增學”假大空的理論,“拉人頭”發展下線收取“入門費”,不僅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更會導致參與者傾家蕩產、負債累累,甚至導致親人反目、家庭破裂,給社會穩定和財產安全帶來嚴重危害。廣大群眾要提高防范意識,遇到要求先交“入門費”、再“拉人頭”,但沒有實際生產銷售經營的項目,應理性識別、謹慎對待,及時向市場監管或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競爭寶典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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