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康生活:宣稱國企背書如何解讀?多級代理模式是否合規?
2023年的本地生活,都值得期待。本地生活硝煙不停本地生活這座大金礦上,從來都不缺掘金的人。新玩家強勢發起進攻,老玩家不斷反擊,挖深護城河,本地生活賽道硝煙不停。本地生活賽道上黑馬頻現,近期一個名為“曉康天下”的平臺進入了火爆內測階段,宣稱通過消費積分創新模式,助力實體經濟,專注于本地生活價值電商服務。該平臺果真如宣傳這般?下面我們來詳細了解。
公司背景,央企混改?
據該平臺推廣資料介紹,“曉康生活”的經營主體為四川曉康益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公司背景為央企混改集團企業。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經查,四川曉康益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5日,法定代表人梁高臣,股東為甘孜州康定紅葡萄酒業有限公司、曉康益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楊芳為執行董事,黃騰為監事,注冊資本50萬元,實繳0元,參保人數0人。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曉康益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股東甘孜州康定紅葡萄酒業有限公司,該公司股東為呂旻道、中國農發重點建設基金有限公司、呂世桂,而中國農發重點建設基金有限公司的股東則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全資子公司。
圖片來源:企查查
從上述信息得知,四川曉康益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看似掛靠央企,實則是由甘孜州康定紅葡萄酒業有限公司與曉康益家(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成立。
參與用戶,綠豆收益
據該平臺推廣資料介紹,平臺消費者通過消費、做任務,或者推廣市場可獲得綠豆,每天產出綠豆的10%按照個人綠豆數占平臺綠豆數比例分配;個人每天最多分配持有量的1%,多余的綠豆進入緩沖綠豆池,當天分配不到1%時,用緩沖池綠豆填補,綠豆增值永不停止。每天產出綠豆的90%按照消費者個人獲得50%團長和城市代理獲得50%分配。
舉例說明:線下商家消費1000元,產生100個綠豆,其中10個綠豆分配給全網用戶,另外90個綠豆用戶本人可以獲得45個綠豆,推廣者能獲得45個綠豆;線上或其他按照每個產品實際標注綠豆獎勵給消費者和推廣者,獲得增值收益。
綠豆獲取分配機制如下圖: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綠豆增值介紹如下圖: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六級代理,有何收益?
據該平臺推廣資料介紹,參與用戶在平臺內消費10個綠豆,可升級為團長,團長可享受直推用戶15%的綠豆獎勵,間推3%的綠豆獎勵,推廣商家可獲取3%綠豆。團長達到平臺考核標準后可升級V1團長、V2團長、V3團長、V4團長、V5團長、V6團長。
V1團長:參與用戶服務三個市場分別有個人獲得團隊綠豆達到1000個以上,即可升級為V1團長,每日可享受8%的平臺綠豆加權分配;
V2團長:參與用戶培養3個V1市場,即可升級為V2團長,每日可享受6%的平臺綠豆加權分配;
V3團長:參與用戶培養3個V2市場,即可升級為V3團長,每日可享受4%的平臺綠豆加權分配;
V4團長:參與用戶培養3個V3市場,即可升級為V4團長,每日可享受3%的平臺綠豆加權分配;
V5團長:參與用戶培養3個V4市場,即可升級為V5團長,每日可享受2%的平臺綠豆加權分配;
V6團長:參與用戶培養3個V5市場,即可升級為V6團長,每日可享受1%的平臺綠豆加權分配;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同時該平臺目前開放招募333個地級市合伙人,可獲得的具體收益如下圖: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以上便是“曉康生活”現推行模式制度的詳細解讀,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痹摋l例第七條將上述定義分解為如下三種類型:
第一,拉人頭,即: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門費,即: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團隊計酬,即: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至于以“為消費者持續創造價值”為使命的“曉康生活”今后如何發展?以及目前該平臺所推行模式制度存在的問題是否會得到相關部門重視與整改?對此,俠X態度持續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