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養生泡溫泉,反成傳銷幫兇?
“朋友介紹去陜西泡溫泉,哪成想陷入傳銷騙局,都怪自己法律意識太淡薄,我愿意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哽咽地說。近日,武鄉縣人民檢察院對張某某組織、領導傳銷案提起公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經人介紹,到陜西西安泡溫泉,到達當地后,有專人帶領除提供泡溫泉服務外,食宿還全免。公司人員介紹,通過購買大禮包的方式成為該公司會員后,可以享受一定報酬。張某某在對方的熱情招待和鼓動下,購買了2萬余元的大禮包,成為該公司會員,公司承諾以發展下線人員的數量作為會員計酬或返利依據。之后張某某積極發展下線,并擔任該公司某部門副主管。截至案發,張某某直接或間接發展傳銷人員60余人,非法獲利5萬余元,且傳銷層級較大,造成了較惡劣影響。
檢察官提醒
目前傳銷犯罪除傳統模式外,形式更加多樣,比如虛擬模式、原始股模式、微商傳銷模式、慈善互助模式等等。這些新模式欺騙性更強、手段更隱蔽。針對這一系列新型傳銷模式,如何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涉及傳銷呢?
我們把握的一條基本原則是:只要組織者、領導者以拉人頭、發展下線作為主要手段、組成金字塔式的層級關系斂財,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就是傳銷活動。
一是要了解新型網絡傳銷的慣用詞
如果我們看到資本動作、消費返利、愛心互助、原始股、虛擬幣、動態收益、靜態收益、推薦獎、報單獎、對碰獎這些傳銷慣用詞,就要有所警覺。
二是判斷高額收益來源是否合理
不要被高收益迷住了雙眼,要保持頭腦清楚,理性判斷。
三是遇到收入門費、拉下線就要高度警惕
傳銷實質上就是上線瓜分下線投入資金的圈錢游戲,要想獲得傳銷資格就要繳納入門費,想要獲取收益就要拉人頭加入。
因此,記住一句口訣:“入會只需把錢交,一拉人頭就回報,拉人越多層級高”,符合這些特征的,基本上就可以判斷是傳銷了。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