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老年人謹防“保健品”騙局
張某某伙同葉某某等人,冒充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先后多次給199名老年被害人撥打電話,以組織免費體檢、安排“專家”會診等方式,將被害人約至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虛構被害人患有老年癡呆癥等疾病,誘騙被害人購買特定保健品,騙取380余萬元。后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張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分別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評 析
2022年4月,平安中國建設協調小組在全國部署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這項工作事關千家萬戶,事關老年群體的切身利益。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以提供問診、體檢方式向老年人銷售保健品的養老詐騙犯罪案件。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案中,張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充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虛構事實,通過撥打電話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且詐騙對象為老年人,并實施帶老年被害人體檢、聽課、向老年被害人兜售保健品等具體詐騙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從重處罰,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示大家,養老詐騙手段花樣百出,廣大老年人要保持高度警惕,如有身體不適多和子女、親友、社區工作者溝通交流,并及時前往正規醫院就醫,千萬當心因輕信落入“保健品”騙局。遇到可疑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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