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地獲批新設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
國務院近日批復同意在廊坊等33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根據批復,同意在廊坊市、滄州市、運城市、包頭市、鞍山市、延吉市、同江市、蚌埠市、南平市、寧德市、萍鄉市、新余市、宜春市、吉安市、棗莊市、濟寧市、泰安市、德州市、聊城市、濱州市、菏澤市、焦作市、許昌市、衡陽市、株洲市、柳州市、賀州市、宜賓市、達州市、銅仁市、大理白族自治州、拉薩市、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等33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批復要求,綜合試驗區建設要復制推廣前六批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發揮跨境電子商務助力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產業數字化發展的積極作用,推動外貿優化升級,加快建設貿易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