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5年破獲電詐案3.6萬余起,避免經濟損失200余億元
10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近年來北京警方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情況。2017年以來,北京警方共抓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4.5萬余人,破案3.6萬余起,打掉涉詐犯罪團伙窩點1200余個。反詐中心成立以來,累計勸阻京內外群眾3000余萬人次,避免經濟損失200余億元,累計向全國7000余名被騙事主共計返還涉案資金7億余元人民幣。
5年來,北京警方共抓獲電詐犯罪嫌疑人4.5萬余人,破案3.6萬余起
發布會上,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副總隊長胡英坤介紹,2017年以來,北京警方共抓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4.5萬余人,破案3.6萬余起,打掉涉詐犯罪團伙窩點1200余個。加強線索排查,嚴打詐騙犯罪團伙。深入推進“掃樓”等專項行動,全力擠壓犯罪空間,行動中先后打掉詐騙犯罪團伙300余個。
據了解,在預防和勸阻網絡電信詐騙的工作中,2019年11月開始,北京警方在全國率先啟用“96110”反詐專用號碼,用于預警勸阻、宣傳防范、案件回訪、申訴應答等工作,勸阻成功率提升近四成。率先建立四級預警勸阻工作體系。
胡英坤表示,2019年以來北京警方先后在各分局和近300個派出所建立了二、三級反詐中心,形成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級預警勸阻體系,全面提升了預警勸阻的時效性和成功率。2021年以來率先建立第四級“反詐中心”,以“身邊人勸阻身邊人,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的方式,全面提升防范精準度。北京警方已在全市30余所高校、部分街鄉、企業建立了第四級“反詐中心”,由師生、志愿者、企業員工參與勸阻工作。
截至目前,北京警方累計勸阻京內外群眾3000余萬人次,避免經濟損失200余億元。
同時,北京警方率先建立聯動處置機制。會同通信、金融部門和企業建立警銀、警通、警企聯動處置機制,目前已有中國工商銀行等8家銀行、電信運營商及多個大型互聯網企業入駐市“反詐中心”,實現“專崗入駐+專人對接”。精準查控涉案銀行賬戶、通訊號碼、網址域名,及時凍結止付涉案資金50余億元。
胡英坤介紹,在反詐的同時,北京警方積極開展攔截資金依法返還工作,累計向全國7000余名被騙事主共計返還涉案資金7億余元人民幣。
北京警方開發全國首款反詐專用APP“全民反詐” 已有注冊用戶1500余萬人
胡英坤介紹,北京警方不斷完善兩級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聯席會議制度。推進部門聯動,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強化對黑灰產業鏈、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地區的治理。建立定期會議機制。每年定期召開市級和區級聯席會議,傳達上級要求,部署重點工作。市、區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工作情況及時組織召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同時建立定期通報和約談機制。市、區聯席會議辦公室依托月度通報機制,對高發案地區和開辦涉案銀行卡、電話卡的銀行網點、運營商營業廳、企業進行通報。建立公安提示函制度。對問題突出的單位下發公安提示函59份,聯合行業主管部門約談整改10余家單位。通過專項整治,被約談單位涉及的案件下降幅度超過30%。
提升群眾防范意識方面,北京警方以“全民反詐首都無詐”為主題,全面推進反詐“心防”工程建設。開發全國首款反詐專用APP“全民反詐”。集反詐宣傳、預警提示、線索舉報、在線答題等功能于一體,并方便報案群眾提交電子證據。
截至目前,“全民反詐”APP注冊用戶已達1500余萬人。搭建反詐新媒體矩陣。開通“北京反詐”微信公眾號、視頻號、抖音號、快手號等新媒體賬號,并與“國家反詐中心”“公安部刑偵局”“中國警察網”“平安北京”“北京刑偵”等構建公安政務新媒體矩陣。累計在抖音、快手等互聯網平臺直播200余次,累計觀看達5000余萬人次;發布防范宣傳內容500余個,累計閱讀量突破2億人次。此外,北京市公安局會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組織運營商發送提示短信20余次,涉及用戶8億余人次。
刷單返利、虛假征信、冒充電商物流客服類、裸聊敲詐類詐騙今年較為多發
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十支隊副支隊長趙煒表示,經統計分析,今年以來易發的詐騙類型多為刷單返利類、虛假征信類、冒充電商物流客服類、裸聊敲詐類等類型,犯罪分子會緊盯社會熱點和時間節點,不斷更新詐騙手段,警方做出三點提示。
首先是關注官方發布提示信息。常見的詐騙手段我們都會在“北京反詐”微信公眾號和“全民反詐”APP上發布相應的安全防范提示,請大家及時觀看相關內容,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防止上當受騙。如發現涉詐違法犯罪線索,可以通過撥打110以及通過“北京反詐”微信公眾號、“全民反詐”APP網絡平臺等方式向警方舉報。
同時,96110來電要及時接聽。日常工作生活中,廣大市民群眾要牢記“三不一多”原則,即陌生來電不輕信、未知鏈接不點擊、個人信息不透露,轉賬匯款多核實。特別是,96110的來電一定要及時接聽,耐心聽取勸阻,仔細回答相關問題,避免您和家人上當受騙。
最重要的是,切莫充當詐騙犯罪幫兇。參與非法開辦、出租出售銀行卡、電話卡、支付賬號及社交賬號,甚至利用所學知識為犯罪團伙制作詐騙APP、網站等行為,都是違法犯罪行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甚至“詐騙罪”。請廣大群眾避免因利益誘惑參與違法犯罪活動,防止成為詐騙犯罪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