淶源:檢察公益訴訟為保健食品“安家”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春節來臨之際,為切實保障淶源縣縣域內居民的食品安全。近日,淶源縣檢察院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安全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行動。
淶源縣院公益訴訟檢察干警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深入縣域內各超市、便利店、餐飲店等經營場所,詳細查看了經營者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及經營狀況,對超市是否存在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是否設置“保健食品銷售專區”、是否在未取得保健食品銷售許可證銷售保健食品,以及餐飲店網絡銷售保健食品的情況,進行了排查。
經排查發現,個別規模較小的商店、超市、餐飲店存在無保健食品銷售資質,卻在銷售紅牛等保健食品,市場監管部門當場責令經營者立即將保健食品下架處理,待增加保健食品許可項目后方可銷售。
部分經營者雖有保健食品銷售資質,但未設置保健食品銷售專區,將紅牛、東鵬特飲、樂虎、中國勁酒等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保健食品具有明確的食用量和食用方法、適宜和不適宜人群,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容易造成消費者的誤解。該院針對該問題已向縣市場監管部門制發了檢察建議,要求對縣域內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違規行為予以監督糾正,并建立巡查機制,切實履行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責。
據了解,淶源縣院將對檢察建議落實情況持續追蹤,督促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履行法律監管職責,切實為淶源縣食品安全保駕護航。
檢察官提示
保健食品是區別于藥品和普通食品的一類特殊食品,包括補充正常膳食營養素供給不足的膳食補充劑和聲稱具有促進人體健康功能的食品,具有明確的食用量和食用方法、適宜和不適宜人群,該種食品不能替代正常膳食、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不能替代藥物。國家對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必須經許可才能銷售。消費者在購買保健食品時,要到正規的經營單位購買,要注意辨別是否具有保健食品標志,認準藍帽子標志。同時,購買時特別要注意保健食品的適用范圍和禁忌人群,按需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