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法院:被“傳銷”了怎么辦?調解后受害人要回了50萬元投資款
法庭干警、人民調解員仔細與被害人核對信息、確認簽字。
紅網時刻11月15日訊(通訊員 黃怡康)“感謝法院和調解員幫忙,沒想到這么快這筆錢就要回來了……”“是啊是啊,能拿回錢真是太高興了……”11月12日一大早,來到白兔潭法庭的鄉親們都笑開了花。
2019年,部分群眾向醴陵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自己投資的“尋山優品”生態養雞項目涉嫌“傳銷”,醴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調查后,于當年12月對組織、策劃網絡傳銷活動的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900萬元。
醴陵市人民法院在執行上述行政處罰決定過程中,一些被坑騙的投資受害人陸續到醴陵法院白兔潭法庭咨詢求助。法庭干警了解事情原委后,為減輕群眾訴累,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推動形成多元解紛優先訴源治理大格局,更高效地實現老百姓的合法權益,當即與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本院執行部門取得聯系,在法官的指導和駐庭人民調解員耐心細致的工作下,最終促成貴州涉嫌傳銷方同意分三批退款給沒有發展下線的投資受害人。
多方達成共識后,白兔潭法庭干警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積極聯系組織退款事宜。11月11日、12日,第一批55名受害人來到白兔潭法庭,在干警和人民調解員組織下與貴州涉嫌傳銷方確認退款金額并達成人民調解協議。此批退回款項約為51萬元,后續法庭將持續跟進,力求在最短時間核對好信息,將退款早日兌現到被害人的賬戶,讓被害人的紙上權益真正變成“真金白銀”。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