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得加貼中文標簽
近日,深圳海關、上海海關陸續發布關于提醒關注進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得加貼標簽新要求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進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標簽必須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允許加貼中文標簽。
據悉,海關總署于2021年4月13日發布了第249號令(關于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的令),該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提醒相關進口食品企業特別關注第三十條規定:進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標簽必須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加貼。
即自2022年1月1日起,進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允許加貼中文標簽。請有相關進口業務的企業關注該項要求,避免因不合規造成無法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