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之源小神吹”關聯方聚貝通(江蘇)公司因涉嫌傳銷被罰沒482萬多元
近日,信用中國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據新市監處﹝2021﹞78號顯示,當事人在實際經營中為了銷售商品,通過發展人員并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其模式屬于“團隊計酬”式傳銷,符合《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三)項規定的傳銷行為。
綜上,當事人實施的上述行為構成《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二)、(三)項所規定的傳銷行為。
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本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尚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本著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優化營商環境要求,應當包容審慎監管。經本局研究決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行政處罰:
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二、對當事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違法所得1537933.12元予以沒收。沒收當事人流入下列傳銷成員違法傳銷資金:程忠44009.25元;李瑞珍64030元;劉廣文419526.65元;江雪梅695138.50元;邰素華240000元;程江紅24668.21元。合計沒收違法所得3025305.736元。
三、對當事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行為處以180萬元的罰款。
據天眼查APP顯示,聚貝通(江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簡稱:聚貝通)成立于2017年3月1日,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薛義強擔任法人,持股51%,喬紅持股49%。
那么,聚貝通為何會因為涉嫌傳銷被罰沒呢?2021年7月28日,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題為《新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程江紅、劉廣文、江雪梅、邰素華、程忠、李瑞珍、國之源投資(海南)有限公司、聚貝通(江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簡稱:《通知書》)。
據《通知書》顯示,新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執行程江紅、劉廣文、江雪梅、邰素華、程忠、李瑞珍、國之源投資(海南)有限公司、聚貝通(江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行政處罰一案,經本院立案執行后,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程江紅、劉廣文、江雪梅、邰素華、程忠、李瑞珍、國之源投資(海南)有限公司、聚貝通(江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已按照裁定書所確定義務履行完畢。至此,新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本院申請執行的(2021)豫1329行審26號行政裁定書已全部執行完畢,現已結案。
據悉,聚貝通與國之源投資(海南)有限公司運營一款名為“國之源太赫茲小神吹”(簡稱:小神吹)。據公開信息顯示,太赫茲細胞理療儀是一款專為“微生態調理”定制的高科技細胞理療產品,擁有多項國家專利和國際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