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中融匯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資被罰5萬元
日前,黑鷹投訴在企查查上發現一條行政處罰通知,顯示新余市中融匯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因非法集資被新余市政府金融辦予以5萬元罰款。
據悉,該處罰文件通知書為新余市金融辦罰決〔2021〕1號,處罰日期為2021年6月8日。具體違法事實如下:
經認定,該公司在2020年8月6日之后,仍未按照要求停止非吸業務,繼續以口口相傳等方式,打廣安世界名花生態旅游項目、隆泉明都棚戶區改造項目旗號,承諾高息回報、向公眾吸收資金,截至目前,城南店非吸資金約600萬元,涉及投資者110余人,未兌付資金約440萬元;城北店非吸資金約600萬元,涉及投資者60余人,未兌付資金約526萬元;合計非吸資金1200萬元,涉及投資者170余人,未兌付資金約966萬元,上述行為符合《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界定的“非法性”“利誘性”“社會性”三大要件。同時,在調查問詢中,未嚴格按要求完整提供相關合同文本、業務臺賬、清退憑證等資料。
經會商研判,該案件認定為涉嫌非法集資行政案件,按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二十三條,責令該公司立刻全面停止集資行為,同時,根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5萬元罰款。
企查查顯示,新余市中融匯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30日,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為0。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宋貴軍,同時也是該公司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為70%。
而在此前,該公司法人代表宋貴軍名下的關聯企業,吉安市中融匯信企業咨詢有限公司在2020年9月8日,就因非法集資被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予以打擊,并發布了防范金融風險提示,指出吉安市中融匯信企業咨詢有限公司,注冊地址為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區青原大道356號2樓。該公司屬于普通工商企業,未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含備案),根據相關規定,該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私募基金銷售、理財產品銷售、推介撮合投融資項目等金融業務。
金融業是需經國家金融管理部門許可經營的行業,未取得金融業經營許可的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開展吸收資金等貨幣性金融業務。吉安市中融匯信企業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吉安市中融匯信企業咨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屬于普通工商企業,未經金融管理部門批準,未取得金融業務經營許可,不具有經營金融業務資質,其從事吸收資金、發放貸款、推介撮合投融資項目、理財產品銷售、私募基金銷售等行為存在極大的潛在風險,極易造成參與人資金損失。
企查查顯示,目前新余市中融匯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及分支機構被列入經營異常,時間為2021年8月20日。原因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黑鷹投訴猜測,這不乏有跑路的嫌疑。
- 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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