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寶天然發泡礦泉水”宣稱可治病?運營方浙江紅狐公司被處罰
近日,信用中國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浙江紅狐實業有限公司因違反廣告法被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金3700元。
該處罰文書為杭拱市監小處罰﹝2021﹞014號,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8月6日。違法的事實內容如下:
圖源:信用中國
經查明,當事人浙江紅狐實業有限公司為介紹推銷其經營的進口“埃寶天然發泡礦泉水”,自行設計并委托印刷了2000本宣傳冊,支付印刷費3700元。宣傳冊中對“埃寶天然發泡礦泉水”的介紹中有“會發泡的健康水,含有重碳酸鹽的AMBO埃寶天然發泡礦泉水,長期飲用可改善慢性胃潰瘍、痛風、糖尿病、便秘等癥狀,對健胃養胃,軟化血管、排毒養顏,減肥瘦身,提神醒腦、緩解疲勞有明顯的作用,是現代人追求自然健康、生理平衡的好選擇。痛風福音:埃寶水含有較高的重碳酸鹽……可有效降低痛風病人的尿酸值;健胃養胃:……能緩解胃潰瘍帶來的不適;排毒養顏:……從而改善便秘情況”等文字內容。
自2020年3月底開始,當事人將部分宣傳冊放于“埃寶天然發泡礦泉水”包裝箱內隨產品一起投放,將部分宣傳冊用于向客戶介紹推廣。案發后,當事人清理銷毀了剩余宣傳冊。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規定,屬于在食品廣告中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以及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罰款3700元,上繳國庫。
圖源:企查查
據企查查顯示,浙江紅狐實業有限公司注冊于2008年5月,注冊資金2000萬元,法人代表為潛曉,同時也為公司的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公司職務為執行董事,持股比例為90%。
據該公司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文章介紹稱,“埃寶天然發泡礦泉水”源于埃塞俄比亞,是埃塞俄比亞皇家宮廷唯一指定飲用水。埃寶水源富含各類礦物質及人體微量元素,長期飲用能有效機體的免疫力,改善慢性胃潰瘍、痛風、糖尿病、便秘、缺鐵性貧血等癥狀,對健胃養胃、軟化血管、排毒養顏、減肥瘦身也有明顯作用。(文/北青網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