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處非辦提醒:當心以收藏品投資為名的非法集資陷阱
近期,一些打著收藏品投資旗號的非法集資活動相繼被曝光,不法分子多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從事非法集資活動,市處非辦提醒市民對此應謹慎辨別。
案例
劉某在南京市經營某文化用品公司,為吸引顧客,該公司通過打電話和發放傳單、禮品券等形式招攬不特定對象至公司,公開宣傳所銷售紀念幣等收藏品具有市場升值空間,投資可獲得高額回報。劉某將紀念幣等收藏品以進價3至5倍的價格予以銷售,并以公司名義與投資人簽訂合同,根據客戶的投資金額定期給予年利率15%的高額回報,合同期滿后返還客戶投資本金。
截至案發,劉某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集資2900余萬元,所得集資款主要用于兌付集資參與人到期本息及維持公司運營等,未用于生產經營活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5萬元。
解析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不以銷售商品為主要目的、許諾給予高額回報的非法集資,且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
“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的非法集資曾被公安部列入六類非法集資典型手段。”市處非辦工作人員表示,近年,收藏品市場日益升溫,一些投資者想通過投資收藏品獲得收益。個別不法分子假借收藏品投資的名義,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迷惑投資者。
該工作人員表示,此類非法集資活動主要是以毫無價值或價格低廉的紀念幣、紀念鈔、郵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其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時間高價回購,引誘公眾購買。
提醒
如何辨別此類非法集資陷阱?市處非辦提醒市民,因收藏品范圍較廣且具有一定的專業性,投資者在購買前應注意了解所購收藏品的基本知識,避免盲目投資。同時,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深入了解投資項目的真實性,不要被高收益迷惑,以免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