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華爾街之路”傳銷案 打著愛國旗號拉人頭
傳銷的套路眾所周知,即用虛假的公司、虛構的產品項目拉人頭。通過發展下線,交納一定的費用取得加入資格,本質上并沒有產生什么效益。
近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該傳銷組織改頭換面,打著“扶貧、愛國”的旗號,以推銷股權為名誘騙被害人加入“華爾街之路”項目。
5月31日,南通市通州法院在通州駐所第一法庭宣判了該案,以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魏某等五名被告人五年九個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30萬至5萬不等的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10月左右,另案處理的林某指使他人在香港注冊華爾街國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
隨后,林某等人在原“云數貿”、“建業聯盟”等微信群中宣傳“華爾街之路”項目,謊稱這個項目是扶貧、愛國項目,是一個全民參股的對接全世界180多個國家,幫助其他企業在全世界進行上市占股,最終實現“華爾街國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上市的項目。
林某等人對外宣稱,購買該公司原始股或優先股能夠獲得高額回報,并免費贈送部分原始股給群內成員,然后以原始股可變優先股提前享受分紅為誘餌,鼓勵免費獲得原始股的會員及以人民幣5000元購買獲得原始股的會員,通過“對碰”、“扶貧”、“直推”三種發展模式,拉人頭發展他人參加。
為了提高騙局可信度,林某還在境外建立了華爾街國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相關網站,交錢購買了股權的人可以在平臺上查詢到自己的股權數量。
林某等人宣傳推廣虛假的“華爾街之路”項目期間,隨著交錢加入人員不斷增多,林某等人成立“董事局”、“股東局”、“報單中心”、“財務部門”、“紀律檢查部門”、“后臺客服”等部門,各部門各司其職。
林某等人建立多個微信群,在微信群內大肆宣傳“振興民族,拯救難民,打造中國的華爾街,讓人人持股”等林某編造的虛假信息,并要求各自發展的下線人員再不斷分別建立微信群,通過微信群之間層層轉發、傳遞上述虛假信息,不斷欺騙其他人員加入“華爾街之路”項目購買原始股,等到公司上市時可以獲得高額分紅。
林某等人引誘下線人員交納購買原始股費用的同時,又引誘所發展的下線人員可以再推薦發展下線人員,將持有的原始股升級為“優先股”,可以在公司上市前就獲得定期獎勵及分紅,等到推薦發展的下線人員數量達到公司認可的規模程度后,可以晉級進入公司的“報單中心”,直接通過公司后臺客服向公司繳納下線人員購買股權的費用,直接通過公司開發的“資富寶”APP等網絡平臺獲取公司分紅。
2018年底至2019年3月,本案魏某某等五人先后加入“華爾街之路”項目,在明知該項目系騙局后,仍積極組建微信群、發展下線人員、轉發虛假信息、收取并上交股權購買費、獲得獎勵分工,均成為“報單中心”成員,最多發展下線2500余人,涉案金額達到1125萬余元,非法獲利100多萬元。
通州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魏某等五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