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貴州匯生林業開發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集資參與人信息登記的通告
關于“貴州匯生林業開發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集資參與人信息登記的通告
長沙市公安局已對貴州匯生林業開發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目前已對練某、鄒某、趙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為依法懲治犯罪,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保護集資參與人合法權益,最大程度地挽回損失,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根據辦理非法集資案件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將對該案集資參與人情況進行核查登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記相關事項
(一)登記時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正常工作日接待)。
(二)登記地點:
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經偵大隊(長沙市開福區匍園路237號,開福公安分局巡邏警察大隊院內),責任民警:李警官18073177150,朱警官18073183925。
另:已在長沙市公安機關提交材料登記的不用再重復登記。
(三)登記事項:本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現住址、集資額、已收回本金額、投資轉賬憑據等。
二、登記所需資料
(一)集資參與人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上述身份證明請提供一份復印件。
(二)投資合同、繳款憑證等憑據的復印件。
(三)本人第一次集資至最后一筆集資的資金支付憑證及銀行交易明細(現金、轉賬或是POS機刷卡轉賬)等相關交易明細及憑證的原件或復印件。
(四)其他能反映案件情況的相關憑證、照片、平臺截圖、宣傳資料等。
三、注意事項
(一)此次信息登記的結果將作為案件審理的數據基礎,請集資參與人及時參與,避免因未登記而影響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集資參與人應注意防范電話詐騙,謹記公安機關不會以電話、短信等方式向集資參與人提出轉賬、驗資等要求。
(三)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干擾信息登記工作或網上編制、散布各類謠言,惡意挑撥、煽動非法聚眾鬧事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長沙市公安局正告相關非法集資行為人(含業務員、經理、部長以及其他為吸收資金提供幫助的人員),本通告規定期限內迅速到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經偵大隊配合調查,對積極配合調查、及時退繳違法所得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
長沙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