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華鹽集團借銷售功能性食鹽為名,用傳銷模式大肆向社會公眾募資
近日有成都本地網友向本刊反映:四川華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冒充中鹽集團榆林公司渠道服務商,長期在公司內舉辦招商會議,打著“去農殘用中鹽”的幌子,使用涉傳模式發展團隊,并發行HYT通證(虛擬代幣)向不特定人群售賣功能性食鹽產品,大肆發展會員吸收資金。如果網友曝料的情況屬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那么華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無疑涉嫌非法集資。
無證開展食鹽批發業務,且超范圍經營公開資料顯示:四川華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鹽集團)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注冊資本為10000萬元,實繳資本2.8萬元。經營范圍顯示并無銷售鹽類許可。記者通過多個官方網站查詢,同樣未查到華鹽集團取得鹽類批發銷售的許可。虛假宣傳、“碰瓷”中鹽榆林公司近日,記者以“項目考察”為由前往位于成都市雙流區的華鹽集團“聽課”了解產品及運營模式。
在一樓大廳,記者看到有關中鹽集團與華鹽集團之間關系的宣傳簡介。稱:“華鹽集團是中鹽集團相關子公司合作商,負責中鹽集團相關品牌及產品的宣傳和推廣。公司自建新零售銷售系統,打造新一代“社群電商+實體連鎖+鄉村振興+數字經濟”的創新型綜合平臺”。
而記者在中鹽榆林鹽化有限公司官網新聞中心查詢到一份6月7日《關于澄清與四川華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關系的聲明》的通知,稱:“四川華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自稱有央企背書,用如意拼盤的運作平臺,大肆拉人頭,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違法活動。而且,華鹽集團在其官方網站發布資訊,聲稱其是我公司簽約的渠道服務商,負責中鹽品牌功能性食鹽及果蔬洗滌鹽的宣傳推廣。上述事實純粹虛假宣傳,嚴重誤導諸多商家和社會大眾,給我公司造成了負面評價和不良影響。針對上述事實,我公司嚴正聲明如下:四川華鹽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并非我公司簽約的渠道服務商,我公司從未直接與華鹽集團達成過任何合作意向或簽署過任何合作協議,也未以任何形式授權華鹽集團對中鹽品牌功能性食用鹽及果蔬洗滌鹽進行宣傳和推廣。特提醒廣大商家及社會公眾注意上述事實,我公司也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究華鹽集團侵權責任的權利。”
違規發行虛擬代幣(HYT華鹽通)在公司三樓會議室,來自華鹽集團商學院的徐院長正在給一群歲數普遍在5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授課”講解華鹽通證的玩法。徐院長稱:“購買公司產品,需要支付30%HYT通證和70%的現金,這么做,為的是保證通證的流動。通證就相當于公司股份,發行價是1元/股,5月17號是咱們的通證上線,通證一共有3.1億枚,分六年給大家發放。每天拿出百分之百的百分之10=400個通證來獎勵做推薦的人,在拿出百分之10=400個獎勵給當日夠買禮包的人,也就是當日新用戶。除去這800個之后剩余3200的百分之百里面的百分之50等于1600獎勵給靜態客戶也就是持有鹽田的人,剩余的百分之40等于1280枚獎勵給團隊有貢獻力的人就是在做市場有銷售和推薦的人,剩下的百分之10等于320枚獎勵給貢獻力排名前11的賬號”。2017年的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了《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中指出,ICO為非法金融活動,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華鹽商城“新零售”模式涉嫌利用傳銷模式進行非法集資在會議結束后,另一位身著華鹽科技集團工作服的高總為記者進行產品講解稱:“我們是中鹽榆林鹽化公司的渠道服務商,他們生產鹽,我們幫他們銷售鹽。目前我們主推的產品就是這款果蔬洗滌鹽(非食用類鹽),我們平時洗蔬菜水果時用這款鹽能夠有效殺菌,祛除農藥殘留。”為弄清華鹽集團銷售模式的”玩法”。高總一邊在白板上畫圖形模式一邊為記者口述講解:“公司目前有三個套餐,398元,5980元,9980元。你任意購買其中一個套餐成為華鹽vip會員以后,你個人直推會獲得金額的10 %。團隊級差獎分為6個級別:零售商獎勵團隊業績4%.;分銷商獎勵6%;代理商獎勵8%; 渠道商獎勵9%;大區代理獎勵10%。零售商級別是個人達到9980元業績,團隊達到19960元元業績;分銷商級別是個人達到10060元業績,團隊達到將近8萬業績;到了代理商級別,就是另外一種算法了,需要你去專心經營一個團隊,分大小區。小區就是相當于“散戶”,大區就相當于你專營的團隊。你要想達到某個級別,就需要不斷購買產品,或者購買任意一款商城的產品,只要達到公司規定金額門檻就行。我們還有復銷利潤獎勵:團隊做到零售商可以拿自己旗下團隊復購利潤零售商10%;分銷商15%;代理商20%;渠道商25%;大區代理30%。我個人推薦你做三單,先買398的套餐,兩個9980的套餐。這樣形成做團隊的雛形,我們測算很多次,不推廣的情況能讓你在半年內本金就回來了,再根據我們通證賦能,剩下5年多時間就是純賺,大概能賺100多萬,作為投資來講,這是一門很好的生意。如果你再推廣,那就更是狠賺。”面對如此繞人頭腦的團隊計酬模式,記者問徐院長利潤如何來的,徐院長對記者說:“如果你接觸過資金盤或者做過銷售,你就會明白這種模式不同于其他資金盤,他的亮點之處在全網整個公司平臺流水都有加權分紅,在傳統模式下,你發展團隊,如果有兩個團隊不做了你是沒辦法獲得利潤的,但是現在套上了通證,每天都會有收益。他的機制就是讓所有人越做越多。上個月通證賦能我們鹽改,公司第一月就做了三百多萬的銷售業績。”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三條之規定華鹽集團在經營模式上存在風險。7月13日,記者帶著問題前往華鹽集團進行采訪了解情況,接待人朱總表示:“對于媒體前來輿論監督我們公司,我們表示熱烈歡迎,但是我個人代表不了企業,我匯報公司股東老板后,再向您答復。”7月15日朱總回復記者稱:“受公司安排,具體采訪日期另約定時間。”
據了解,華鹽集團第二期精英培訓種子班將于7月17日-18日在華鹽集團內部召開。針對華鹽涉嫌的諸多問題,有待監管部門的介入調查,后續進展情況,本刊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