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監管2.0時代,這些重點必須了解
今年5月份開始,《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 》、《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 、《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版)》等多項化妝品行業法規正式實施,這一系列政策的執行,將給整個化妝品行業帶來前所未有的影響。作為化妝品企業,需要重點關注哪些事項?今天,小編給大家劃一下重點,以供參考。
明確注冊人、備案人的法律責任
在以往,法規對責任主體的定義模糊、說法不一,描述包括“生產企業”、“化妝品經營者”等,且大多數委托方為經營企業,不具備生產能力,而原條例法律責任的設定僅針對生產企業,日常監管中難以落實委托方主體責任。
新法規明確注冊人、備案人為產品的第一責任人,其可以自行生產化妝品,也可以委托其他企業生產化妝品。
舉例來說,如果某企業自主生產化妝品,那么該企業就既是注冊人、備案人,又是生產企業的角色。如果A企業委托B工廠生產化妝品,則A企業就是注冊人或備案人,B工廠為受托工廠的角色。
新政策規定注冊人、備案人需要在化妝品的研制、生產、經營、上市后消費者的使用等各環節全流程為產品負責,以此引導并規范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提高化妝品行業門檻,促進行業平穩、有序規范發展。
化妝品備案新要求
新政策實行告知性備案,備案人通過平臺提交資料即完成備案,對于企業來說,備案沒有了審查環節,時效性會更高,未來普通化妝品上市速度會加快,不過這并不意味著新備案政策降低了對產品安全性的要求,而是加強了事中事后監管的力度,而且企業需要承擔更高的違法違規成本。
注冊人、備案人辦理注冊或者備案時,應當提交以下資料,并對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表
產品命名規定
產品配方成分信息
在新的配方成分信息表中,新增了一項十分重要且緊急的信息——原料報送碼,原料商需要準備好原料安全相關資料,在國家藥監局原料安全信息服務平臺上申報,生成原料報送碼。
目前原料安全信息服務平臺還未開通,但原料商也需盡快準備資料,才能在平臺開通之后,及時進行申報。
對于當前的化妝品生產企業來說,目前迫切需要做的工作是,排查年內會有多少原料可以符合新規,可以申請原料報送碼,繼而可以方便地,隨時地應用于化妝品新配方的開發。
產品執行標準
產品標簽樣稿
產品檢驗報告
產品安全評估資料
功效宣稱講究真憑實據
新法規中,化妝品功效宣稱需要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并接受社會監督,也就是說,化妝品是否有效、為何有效,必須靠科學說話。不同的功效宣稱,其依據要求也有所區別。
可以通過視覺、嗅覺等感官直接識別,或者屬于簡單物理遮蓋、附著、摩擦等功效,則無需提交功效依據。
最后附上一張三年過渡期的關鍵時間點表,供各位同行朋友參考。
各項新規的實施,讓化妝品備案注冊需要提交的資料更加繁雜,功效依據要求也更高,但這也讓化妝品質量安全門檻得到極大提升,這將淘汰大量缺乏正規化管理的化妝品企業,優化市場競爭格局,我國整個行業也將走向更加規范化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