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3.7億余元 “哥倫布”特大網絡傳銷案宣判 頭目被判5年6個月
6月6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鶴崗市向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一起網絡傳銷案,該傳銷組織打著虛擬幣挖礦為噱頭,以“哥倫布項目”為名開展網絡傳銷活動。
經審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趙某陽、蘇某仙伙同楊某斐、唐某州、高某杰等人以“哥倫布項目”為名,成立安徽梅克爾樹科技有限公司及安徽好望角科技有限公司,謊稱得到國家支持,虛構“區塊鏈”科技形式,在互聯網上設立運行平臺,利用CATWallet錢包個人頁面二維碼向他人進行推廣,要求參加者繳納30或者60個USDT(泰達)幣(每個USDT幣價值1美元)購買虛擬礦機、虛構通過該礦機每月可以獲得“哥倫布項目”自行發行的價值人民幣150元的虛擬CAT幣收益,持續獲得108年,并虛假承諾參加者獲得的CAT幣可以在金融市場流通交易。
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趙某陽、蘇某仙為擴展“哥倫布項目”,設立華北、華南、華東、華西、華中5個大區,每個大區下設各省級公司,省級公司下設各地市級公司團隊(含本省鶴崗市),各級公司內設負責人、客服、講師等核心職位。將會員等級分為普通會員、激活會員、預備鏈權人、鏈權人,先后實行推薦獎、鏈權人獎、預備鏈權人獎、市級公司領導團隊獎等獎勵,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以發展下線人頭數量作為返利依據,獲得自行發行的虛擬CAT和CAG貨幣獎勵,通過自行搭建的交易平臺進行內部虛假交易,將每個CAT幣的價格定為41.5美元,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進行非法傳銷活動,設置的收益方式如下:
1.參加者繳納30或者60個USDT幣購買虛擬礦機后,成為激活會員。
2.激活會員發展推薦每名下線,可獲得下線挖礦CAT幣的15%收益。
3.激活會員本人和下線推廣激活會員達到200人,成為鏈權人,可獲得公司獎勵的20000個CAT幣。
4.激活會員每發展一名激活會員,公司獎勵420個CAG幣。
5.激活會員的團隊達到110人,成為預備鏈權人,預備鏈權人完成公司布置的任務后,會獲得公司獎勵的不同數量的CAT幣。當發展的下線中有5名預備鏈權人時,上線可獲得公司獎勵的1000個CAG幣。
6.根據發展會員數量,對全國各地市級分公司領導團隊進行獎勵,分為1至6個等級,依據不同等級給予不同數量CAG幣獎勵。
被告人趙某陽作為梅克爾樹科技有限公司、好望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資人、實際控制人,在“哥倫布項目”中起發起、策劃、組織作用。被告人蘇某仙作為梅克爾樹科技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哥倫布項目”中起發起、策劃、組織及提供技術支持作用。被告人楊某斐作為梅克爾樹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在“哥倫布項目”中起管理、協調作用。被告人唐某州作為好望角科技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在“哥倫布項目”中起管理、推廣作用。被告人高某杰作為好望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在“哥倫布項目”中起宣傳、培訓作用。
經司法鑒定:“哥倫布項目”發展會員層級581級,會員2979784人,其中激活會員622580人,收取會員繳納的USDT幣52859113.68個(價值人民幣370723490.18元),全部USDT幣存放在趙丙陽、蘇道仙個人電子錢包內,綜上,本案中的非法所得總額為人民幣374207096.04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趙某陽、蘇某仙、楊某斐、唐某州、高某杰以投資為名,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根據被告人趙某陽、蘇某仙等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后果,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判處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三年,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