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廣州一化妝品企業質量負責人因提供虛假材料被罰款2萬元
2021年5月24日,廣東省藥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廣州騰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質量負責人張某(以下稱“當事人”),因故意向廣東省藥監局提供虛假產品銷售價格及作假的產品召回文件證據,最終被罰款2萬元。
從廣州省4月7日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廣州騰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諾必行嬰寶幼兒特護膏”(限用日期分別為20211118、20210405)及1批次“諾必行嬰寶護膚霜”(限用日期:20221025)經檢驗,含有化妝品禁用物質“苯海拉明、克霉唑”;當事人生產的1批次“金銀花蕾嬰兒護臀膏”(生產批號:20171108),經檢驗,含有化妝品禁用物質“咪康唑”。當事人生產的上述產品不符合《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的規定。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吊銷了該公司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
而從5月24日廣東省藥監局對外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在廣東省藥監局調查廣州騰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妝品禁用原料生產化妝品一案中,當事人作為涉案公司的質量負責人及受法人委托的全權授權代表,向藥監局供述并提供證據證明涉案產品“諾必行@嬰寶幼兒特護膏”(規格20g/瓶,限用日期:20211118. 20210405)的銷售單價為1.6元/瓶,“諾必行嬰寶護膚霜”(規格:13.5g/支,批號:AD2601)的銷售單價為0.85元/支。
上述產品的銷售單價與廣東省藥監局最終調查認定的事實不符,為虛假的產品價格信息。同時,當事人還向廣東省藥監局提供了虛假的產品召回證明材料,嚴重干擾及妨礙了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據了解,2021年4月21日,廣東省藥監局就向當事人直接送達了《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粵藥監稽妝聽告(2020)2006號),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但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和未申請聽證。
在廣東省藥監局調查期間,當事人故意提供虛假產品銷售價格及作假的產品召回文件證據給辦案人員。依據《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符合從重處罰情形。
當事人在接受廣東省藥監局調查期間提供虛假產品價格信息及虛假產品召回證明材料等虛假證據材料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化妝品安全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依據《廣東省化妝品安全條例》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化妝品生產經營者提供虛假證據材料,或者隱匿、轉移、毀滅有關資料,妨礙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化妝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責任人處三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對擅自處理、啟封或者轉移已被封存的物品的,處該批物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罰款;貨值金額難以確定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對責任人處三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最終,廣東省藥監局經過考量,決定對當事人從重處罰,罰款20000元。
據4月2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的2020年《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年度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底,全國共有化妝品生產企業5447家,比上一年增加387家,同比增長7.65%。
報告顯示,截止至2020年年底,廣東省化妝品生產企業總數最多,占全國化妝品生產企業的54.47%,共2967家。
廣東是我國化妝品產業大省,目前,廣東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108萬多個,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5016個,化妝品企業數量約占全國60%。所以,廣東省藥監局應更加重視化妝品安全質量管理,尤其是在《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后,在化妝品行業的嚴厲監管下,化妝品安全風險監管應更加嚴格。
5月25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現場發布《化妝品安全風險管理年度報告(2020-2021年度》。
《報告》是在新《條例》正式實施后首次與新聞媒體交流溝通化妝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報告》指出,2020年,廣東省對622家高風險化妝品生產企業開展了飛行檢查,責令258家化妝品生產企業整改,對92家化妝品生產企業立案查處。全省各市對52202家經營企業開展了監督檢查,責令2625家企業整改,對1463家企業立案查處。
另外,從打擊非法添加行動結果來看,祛痘、祛斑美白、面膜和兒童化妝品非法添加勢頭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仍然需要持續進行專項整治。祛痘、祛斑美白、面膜和兒童化妝品等功能性產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問題較為嚴重,風險程度較高,威脅消費者安全。2021年,將重點監督兒童化妝品等功能型產品。
除此之外,廣東省藥監局還在新聞發布會上重點點出廣州騰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吊銷化妝品生產許可證一事,并表示對于專項檢查發現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企業,集中力量,快速處置,從重處罰,及時宣傳,對違法行為加大曝光力度,更好發揮專項檢查的震懾作用。
同時,廣東省藥監局還提醒消費者應理性選購兒童化妝品,謹慎購買功效產品、熟悉安全消費常識、警惕產品宣傳陷阱、選擇規范渠道購買,發現違法違規產品及時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