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抖音網紅誹謗、詆毀,完美公司維權成功!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了“完美(中國)有限公司與翟紅鷹、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名譽權糾紛一案”的一審判決書,完美(中國)有限公司維權成功,獲得勝訴。
案情經過
2020年6月,完美(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完美公司”)在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播視界公司”)開發運營的抖音APP上發現,名為“翟山鷹財富案例”的發布者翟紅鷹于2020年6月4日發布了一段視頻。
視頻中翟紅鷹自稱為普華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用暗示、虛假宣傳、嘲諷、舉例等方式,向公眾傳達完美公司是一家“輕資產甚至沒資產的公司”“想上市但實際上不了市的公司”“不養人的公司”等虛假和引人誤解的信息;同時還用“完美公司干了一件傻事”“直銷公司想上市到底能不能行”等吸人眼球的字眼。
翟紅鷹還杜撰了其與完美公司某高管的對話,加深了對完美公司名譽的侵害。關注視頻的人數在持續增加,影響惡劣。
2020年7月,完美公司以翟紅鷹侵犯其名譽權為由,訴至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訴訟中,微播視界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出具情況說明表示涉案視頻已由用戶自行刪除。立案受理后,完美公司撤回對被告微播視界公司的起訴。
事實和理由
完美公司于1995年6月8日經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成立,并于2006年12月1日經國家商務部批準開展直銷業務。
實際上,完美公司一直穩健發展,不斷拓展產品和服務范疇,在中國投資建設基地總面積逾1100畝,投資超70億元,包括揚州基地、華南基地、淮北基地,以及上海虹橋完美科創中心;產品銷售及服務覆蓋中國境內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設立了34家分支機構、6家辦事處、萬余家服務中心。
翟紅鷹傳達的失實、誹謗、詆毀等信息已經嚴重違法,侵害了完美公司名譽,其作為公眾人物,不應用虛假宣傳、詆毀、嘲諷的方式和手段吸引聽眾,貶低他人,抬高自己。完美公司為此訴至法院。
翟紅鷹辯稱
視頻中是在傳達“完美公司作為直銷企業,現金流充足,可以不用上市吸收資金”的觀點,是完美公司享有直銷牌照這一稀缺資源,且因直銷業務經營得非常成功而資金雄厚、無需上市的一個肯定,屬正面評價,視頻中的“輕資產”也非負面評價;
視頻只是針對直銷行業上市這一話題開展討論,也未作出直銷企業上市“不行”的結論;
視頻中反復在說“直銷企業賬上全是現金”,是在強調直銷企業具有現金流充足的特點,這明顯是一個正面評價;
其觀點系直銷企業“可以不用”上市,而不是直銷企業“不能”上市,故該視頻并不會造成完美公司名譽貶損,反而向公眾傳達了完美公司資金實力充分的信息,不會造成完美公司社會評價的降低。
完美公司表示
翟紅鷹虛構了其與完美公司高管之間的對話,直接誤導其與完美公司之間存在某種特殊關系;
輕資產在某種意義上意味著一家公司的資本實力,尤其是完美公司作為直銷公司,在社會輿論中往往會被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誤導,與社會上所謂的沒有資產的傳銷企業相對比,翟紅鷹在完全沒有調查的情況下,簡單暗示或者明示受眾認為完美公司是一家輕資產甚至沒有資產的公司,也暗指完美公司是不養人的公司,拉低了完美公司的企業形象;
完美公司是否上市是完美公司的商業決策跟行為,涉案視頻給受眾的一種印象是完美公司本來打算上市,基于翟紅鷹的教導而又放棄上市,容易讓受眾認為公司高管在商業重大決策上具有隨意性,缺乏基本商業常識;
任何一家企業上市都有諸多因素考慮,包括規范企業管理、增加企業影響力、與公眾分享企業成果等,但涉案視頻誤導受眾即使完美公司是要上市,其目的也僅僅是為了籌募資金。
審理和判決
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完美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8日,經國家商務部批準開展直銷業務,是國內知名企業。
翟紅鷹的行為已侵犯完美公司的名譽權,造成完美公司社會評價降低。
判決一、翟紅鷹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在抖音APP上以“翟山鷹財富案例”用戶賬號發布道歉聲明向完美(中國)有限公司公開賠禮道歉,道歉聲明在抖音APP上應保留不少于七天時間;
判決二、翟紅鷹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向完美(中國)有限公司賠償6萬元。
相關鏈接:翟紅鷹是何許人也?
翟紅鷹(翟山鷹)抖音超百萬粉的網紅,抖音認證為普華商業集團董事長。
自稱是28年金融實戰先鋒。還自稱是清華、北大、復旦、中央財經大學、長江商學院等國內外數十所知名高校的客座教授、講師。
2021年3月,打假人王海在抖音上發布視頻,“錘”了翟山鷹在知名高校教授和講師的身份。
視頻中顯示,中央財經大學、清華大學等院校對“翟山鷹以該校大學教授名義實施詐騙的舉報材料”進行回復,稱“經查,翟山鷹非我校教授,亦非我校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