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60余萬元 一男子利用數字貨幣開展傳銷活動被大余縣警方抓獲
近日,大余縣公安局根據線索摸排,成功將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的犯罪嫌疑人劉某紅(男,興國縣人)抓獲歸案。
經查,劉某紅、吳某生(已判決)、鐘某華(已判決)在大余縣等地利用某數字化貨幣項目,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設置投資入門門檻,采取口口相傳、定點教演宣傳,發展下線獲取團隊計酬,形成多層層級關系,涉及金額160余萬元。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劉某紅對其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紅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大余縣公安局始終保持嚴打整治高壓態勢,持續鞏固擴大戰果,把打擊傳銷作為掃黑除惡常態化、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工作來抓,緊盯傳銷犯罪新手法、新動向、新趨勢,防范、打擊、治理,堅決鏟除傳銷這一經濟社會“毒瘤”,為推動大余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社會公眾,一是認清傳銷本質。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突出特征是"拉人頭"、收取"入門費",也就是要求加入者不斷拉攏別人參加,并需要繳納所謂的"會員費"、"加盟費"、"產品費"、"投資款"等各種名目的費用,參加人員形成上下層級,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實際上來源于后加入者繳納的費用,所謂"產品"、"服務"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二是慎重選擇投資對象。在選擇成為網店加盟商、渠道商之前,可登錄相關政府部門公開網站,查詢公司注冊登記情況,了解其經營資質、業務范圍、經營狀況等信息,認真分析其利潤來源,判斷其許諾的高額回報是否符合正常經營活動的盈利規律。
三是謹慎選擇投資項目。對網上宣傳的基金、股權、股票等理財產品,可通過證監、銀監、工商等部門政府公開信息查詢,核實其真實性,同時了解國家對其是否設定準入門檻、有無限制性規定等。
一旦發現涉嫌傳銷的組織或人員,請及時向撥打市場監督局12315或公安機關110電話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