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88元報線上理財課后被“踢”出群,十倍學堂遭學員集體維權
《財經》E法向維權者發放了“信息收集表”,截至發稿共收到462份反饋,反映了十倍學堂存在九大問題。
文 | 《財經》E法特約作者 殷繼 編輯 | 魯偉
“3.15”前夕,消費者服務平臺“黑貓投訴”上一則涉及117人的集體投訴備受外界關注。
被投訴對象為“十倍學堂”(后更名“iBanker學堂”“慧財學堂”),運營主體是北京維創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維創公司”),以微信公眾號售賣“財商課程”為主。投訴內容集中在涉嫌“虛假宣傳”“誘導消費”“服務質量差”等問題上。
截至3月10日,“黑貓投訴”平臺上對于維創公司的集體投訴量
近日,《財經》E法采訪了部分維權消費者,并加入兩個共計800余人的維權微信群。這些維權者所述遭遇基本相似:先支付1元-9.9元不等金額加入“小白理財訓練營”,后在老師極力推薦下,購買3000元-8888元不等的付費課程。在付費加入高價課程微信群后,有的培訓老師消極應對,有的培訓老師直接離職,一旦有學員對教學服務提出質疑往往會被“踢”出群聊。不少維權者直呼被“套路”。為討回公道,有維權者已向法院起訴維創公司。
截至發稿,《財經》E法未得到維創公司正面回應。《財經》E法近日試圖實地探訪維創公司在深圳的關聯企業深圳市十倍教育培訓有限公司(下稱“十倍教育公司”),但最終未能從其登記的辦公地址中找到其蹤影。
目前,從天眼查公開的資料來看,維創公司因涉及多起勞動合同、服務合同糾紛已處于“較高”的風險評級。
制造“金錢焦慮”的“財商課”
公開信息顯示,維創公司成立于2015年,創始人張晉帆持股約70%,該公司主要業務涉及求職服務、金融培訓、在線教育、資產管理、知識分享平臺等。另外,張晉帆于2020年8月在深圳創立十倍教育公司并持股90%,該公司經營范圍涉及教育培訓(不含學科教育)、教育咨詢等項目。兩家公司均通過“十倍學堂”等平臺在網上銷售財商課程。
圖為消費者向兩家公司賬戶支付費用的轉賬記錄
2020年12月,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局對十倍教育公司作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經營異常公示。
為驗證十倍教育公司是否正常運營,《財經》E法近日前往十倍教育公司登記的辦公地: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濱海社區海云路12號深圳市軟件產業基地7棟05房。《財經》E法走遍整棟大樓都未見十倍教育公司的蹤影,停車場工作人員表示,從未聽說過樓里有這家公司。
圖為深圳市軟件產業基地7棟
“我是從公眾號文章了解到‘十倍課堂’的,看到課程介紹理念很新穎,就先報了7天‘小白理財訓練營’。”剛參加工作一年的曾莎表示,她在上完7天“小白理財訓練營”課程后,分別向“維創公司”“十倍課堂”“謝寶輝”“十倍學堂謝老師”四個收款賬號支付2222元,成為十倍學堂“2028金卡私教群”的“永久金卡會員”。
曾莎其中的一筆支付記錄,4次共支付8888元
曾莎后來才得知,其實成為金卡學員不一定需要支付8888元。從學員的支付記錄來看,也有不少人在支付了7999元、6999元、6599元后成為金卡會員,甚至還有支付4000元“低價”就成為了金卡會員。維權群中的趙清稱,她使用花唄分期支付4000元后就一直留在了“2048金卡私教群”,只是很少再看到老師的消息。
“價格都是可以談的,3000元、4000元也可以成為金卡會員。”來自“2065金卡私教群”的何麗施表示,付款前,群里肖老師向她承諾在48小時內可以無條件退款;但付款后,她在規定時間內申請退款時,當初向她熱情介紹課程的肖老師拒絕了她。
何麗施要求十倍學堂提供合同,并依據合同主張退費,但被拒絕
何麗施先后向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北京12345服務熱線、北京市朝陽區望京工商所反映情況,但沒有得到任何處理結果。后她通過北京移動微法院向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十倍學堂。目前,該案正在訴前調解階段。
無獨有偶。遠在英國南開普敦的“2047金卡會員群”成員朱英時,也因類似何麗施的經歷委托律師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了十倍學堂。“錢不重要,主要這事太丟人,我必須維權到底。”
“他們會在文案中制造一種緊張感,主要目標群體是全職家庭主婦、普通打工人等,這些人的核心特點是:有一定財力但社會地位缺失,同時又對美好生活有所向往。” 一位了解財商課程營銷模式的人士表示,這些財商課程利用很多人的“金錢焦慮”,并通過話術給人一種學習理財課程就可以改變現狀的幻覺。
“十倍學堂”的宣傳推廣話術
學員質疑老師資質,直接被“踢”出群聊
為了解維創公司的課程,《財經》E法通過一篇名為《李佳琦一夜賺6億背后的真相……》找到了“十倍學堂”的“小白理財訓練營”課程,在支付1元后,獲得“慧財學堂-肖老師”的微信號。老師發來課程介紹和入門理財讀物《小狗錢錢》的PDF,在按照要求完成100字-300字讀后感后,《財經》E法進入了“300期7班”微信群。
《財經》E法加入上述微信群時,人數不到120人,老師稱當晚8點將會舉辦“開營班會”。當晚7點50分,群里已有410人。老師要求大家發出簽到“宣言”,許多學員紛紛照做。
學員刷屏簽到口令
第一天,李老師講了地產大亨王健林如何通過向銀行借貸,再買地開發獲得遠超于銀行利息的收益,用以說明“良性負債”具有“雞生蛋、蛋生雞”的魔力;李老師接著講了英國一位名為卡羅爾(Carol)的人,在中獎500萬英鎊后揮霍無度,最終一貧如洗,用該案例來說明缺乏“財商”會讓財富成為過眼云煙。
課后,有老師給《財經》E法發來私信,要求填寫一些個人基本信息以及確定3個財富目標,并承諾在接下來12天的課程里,一定教會“長期必定賺錢可以無腦賺的具體理財工具和投資方法”。
老師對《財經》E法的承諾
“‘小白營課程’的老師熱情專業、準點上課、有問必答,講課方式也比較通俗易懂,他們在課程最后幾天會強調金卡會員內容更豐富,并有專業的老師一對一的指導。”來自“1033金卡會員群”的唐家迪稱,她在支付7999元購買金卡課程后,群里的老師開始陸續失聯或離職,部分老師微信會更改身份,然后繼續通過“小白營課程”招收學員。
在一次“小白營課程”即將結束時,有老師表示在付費成為金卡會員后,一位名叫崔勇的“投資大咖”會來培訓。一份《身價過億的崔勇老師——為什么帶我們投資》的PDF文檔稱,崔勇曾任500億市值公司集團高級副總裁,有著豐富的投資經驗且收益率極高,文檔稱,崔勇投資團隊成員進入私募基金的入職要求是:3個月內收益率達到45%。
摘自《身價過億的崔勇老師——為什么帶我們投資》
據《財經》E法了解,在銷售課程時,老師會承諾提供“助教老師永久一對一指導”,但一些金卡會員表示:老師陸續離職及“失聯”的情況較多,包括“投資大咖”崔勇后來也失聯了。
有學員向《財經》E法反映,當有些學員對群里老師的資質提出質疑后,不少人因此被移除群聊。老師往往會對其他學員解釋,這些被“踢”的學員會另拉群“開小灶”。但來自“111期全套訓練營”的趙立敬向《財經》E法表示,被“踢”出群后,沒有工作人員再聯系他。
趙立敬被老師“踢”出群聊
涉及九大問題,專家建議建立聯合懲戒機制
十倍學堂宣稱“致力于幫助更多人學習投資理財知識,實現自我十倍成長。”對于培訓機構而言,要想獲得更多用戶,推廣文案足夠重要。
從“BOSS直聘”的招聘信息來看,維創公司愿意為“情感文案編輯”開出9000元-14000元的薪資來創作打動人心的文案。
維創公司招聘“情感文案編輯”的要求
據《財經》E法了解,維創公司給銷售人員開出遠比其他崗位更高的薪資,社群銷售崗位薪資為15000元-30000元,銷售總監薪資在25000元-30000元之間。教育培訓崗位薪資最低,為8000元-12000元,且學歷要求在大專以上即可。
維創公司對“教育培訓崗位”的要求
“老師的學歷和水平其實都一般,但通過包裝可以看起來‘高大上’,頂著不知真假的名校光環,把自己包裝的課程寫成是著作,并宣稱已經實現財務自由。” 前述了解財商課程營銷模式的人士表示。
“維創公司之前有300個員工,現在員工不足30人。”一位曾在維創公司負責“小白理財訓練營”的老師向《財經》E法透露,“維創公司在后端服務做得很差,課程質量和培訓老師專業度都欠缺,學員只要提出退款就被移除學習群。”目前,這位老師正在通過勞動仲裁向維創公司主張拖欠的工資。
公開信息顯示,張晉帆已于2020年6月將維創公司56%的股權份額質押給深圳市德之青投資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底,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發布了關于謹慎選擇教育培訓機構的消費提示,當時的名單中就包括維創公司。
為了進一步了解消費者認為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具體情況,《財經》E法近期制作了一份“信息收集表”向“受害者”了解情況,截至發稿共收到462份表格。
“受害者”反饋的問題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一是,虛假廣告夸大事實,誘導消費者付費購買高價課程;二是,承諾向金卡會員提供“一對一終身服務”,但后續老師回復敷衍;三是,承諾向金卡會員贈送3000員商業保險,但未兌現;四是,承諾48小時可以無條件退款,但未兌現;五是,承諾提供合同和發票,但少數人極力主張才獲得;六是,除崔勇外,其他授課教師未公開相應資質;七是,教學質量差,課程長期未更新;八是,工作人員態度傲慢,質疑老師資質的被移出群聊;九是,推薦基金、股票多為高位買入。
來自“1027金卡會員群”的楊文星曾向北京市市長信箱進行投訴。楊文星指出,維創公司經營范圍僅登記“教育咨詢”,但在廣告文案中宣稱從事“金融行業專業知識培訓”。楊文星據此認為,維創公司缺乏相應資質,涉嫌違規超范圍經營。
北京大成(無錫)律師事務所律師萬育緒告訴《財經》E法:“實踐中某公司提供的服務是屬于教育咨詢還是教育培訓往往很難界定,但從事教育咨詢只需取得公司營業執照并在經營范圍中即可,這是受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管的”。萬育緒表示,此類事件主要是維權難,消費者完全處于劣勢。
“當消費者對課程服務提出質疑被‘踢’出群聊時,消費者享有的知情權、自由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監督批評權,都被一一排除掉了。”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對此表示。朱巍認為,該案可能還涉及虛假廣告的問題,如涉案金額規模較大的話,可能涉嫌構成虛假廣告罪。
消費者在通過多種投訴渠道維權未果后,他們應當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薛軍表示,消費者可以“抱團”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起訴該公司存在合同違約的情形。另外,薛軍也表示,“消費者應當提高防范意識,不能做‘巨嬰’。”
朱巍指出,“應當建立信用聯和懲戒機制,直接關聯公司背后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讓他們在市場中沒有立足之地。”
在《財經》E法調查期間,財商課培訓老師仍舊發來課程邀約,但邀請加入課堂名稱已改為:“金鑫學堂”。
《財經》E法多次撥打維創公司在工商登記的聯系電話,試圖向對方核實情況,但始終無人接聽。另外,根據維創公司開設的“十倍學堂”公眾號試圖與客服取得聯系,截止至發稿時,客服未添加通過為好友。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維權者姓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