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豪客來的喜馬拉雅玫瑰鹽牛排說起:關于玫瑰鹽的兩大爭議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生產能力和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中國從七八十年代的“吃飯難”到九十年代的“吃飽”,再到二十一世紀以來的不斷追求吃特色、吃健康、吃營養、吃便捷、吃文化、吃休閑。越來越多來自世界各地的美食被端上老百姓的餐桌,其中喜馬拉雅巖鹽開始受到大家關注。喜馬拉雅巖鹽是一種呈粉紅色的水晶鹽,因此稱為玫瑰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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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們注意到餐飲巨頭豪客來早在2017年推出一款名為喜馬拉雅玫瑰鹽牛排的產品。
據賬號主體為廈門豪客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賬號名稱為“豪客來牛排”的公眾號在2017年7月20日發布的《新品|三生三世玫瑰鹽,煉造上“鮮”好牛排》一文中寫道:喜馬拉雅玫瑰鹽牛排,“味”你而來。廈門、武漢、重慶、無錫、成都、鄭州、南京、長沙,7月20日領先上市,8月1日全國上市。
在支付寶口碑平臺發現,豪客來“喜馬拉雅玫瑰鹽牛排”在該平臺銷售237份,“喜馬拉雅玫瑰鹽套餐”銷售量達到1.2萬份。
消費者供圖
玫瑰鹽一般是大粒的,顏色特別,所以在烹飪中一般用在菜端上盤后再撒上鹽。豪客來喜馬拉雅玫瑰鹽牛排也是如此。
然而在仔細查閱相關資料后發現,玫瑰鹽作為食用鹽使用,尚且存在諸多爭議。
爭議一:玫瑰鹽=食用鹽?
2020年9月2日,海關總署官方信息平臺賬號“海關發布”發表了一篇名為《解讀 | 進口喜馬拉雅巖鹽,能吃么?好吃么?》的文章,文章中寫道:喜馬拉雅巖鹽鹽脈區域集中在巴基斯坦東部鹽嶺地區。因此除部分品牌包裝成品自美國進口以外,我國9成以上的喜馬拉雅巖鹽進口產地是巴基斯坦。歸類上,喜馬拉雅巖鹽和普通食用鹽是否有區別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注釋》,子目2501.0011食用鹽,是以氯化鈉為主要成分的商品,供人食用。食用鹽技術指標可參照《GB/T5461-2016食用鹽》和《GB 2721-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的相關規定。根據國家標準《GB/T5461-2016食用鹽》,食用鹽特征為色白、味咸、無異味,無明顯與鹽無關的外來異物。喜馬拉雅鹽外觀為粉紅色結晶體,不符合食用鹽國標中白度大于等于45的要求,不應歸入稅則號列2501.0011項下(關稅稅率0%,增值稅稅率9%)。根據《稅則》,喜馬拉雅巖鹽應歸入稅則號列2501.0019項下,適用最惠國稅率和普通關稅稅率均為0%,增值稅稅率為13%。
截圖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2020年9月3日,也就是海關發布玫瑰鹽文章的第二天,在海關總署“互動交流”欄目中,就有網友留言詢問:海關您好,昨天看到“海關發布的公眾號里發布了一篇文章”解讀/進口喜馬拉雅巖鹽,能吃么?好吃么?” 喜馬拉雅巖鹽不符合食用鹽的國家標準,那請問進口喜馬拉雅巖鹽的執行標準是什么?
青島海關給出的回復是:您好,經核實,若進境喜馬拉雅巖鹽屬食用,需參照《GB/T5461-2016食用鹽》的相關規定實施進口食品衛生監督。但因喜馬拉雅鹽外觀為粉紅色結晶體,所以不符合食用鹽國標中白度大于等于45的要求。若為工業用鹽,按照商品編碼顯示不需進行法定檢驗。在工業用喜馬拉雅巖鹽進口后,由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指導工業用鹽國家標準。具體可與市場監督管理相關部門進行咨詢。
由此可見,玫瑰鹽不可作食用鹽使用,色度不達標的玫瑰鹽僅可作工業使用。
爭議二:玫瑰鹽營養豐富,食用安全可靠?
截圖自豪客來宣傳文章
豪客來在玫瑰鹽牛排的宣傳中稱:一萬年孕育的喜馬拉雅玫瑰鹽。數億年前喜馬拉雅山沉淀,孕育出近乎于零污染的喜馬拉雅玫瑰鹽,富含數十種礦物質和微量元素,瞬間鎖住牛排鮮香。
關于玫瑰鹽主要的兩大賣點“近乎零污染”和“富含數十種礦物質和微量元素”,同樣存在較大爭議。
2020年9月15日,青海普法發布標題為《青海這地方4家烤肉店使用玫瑰鹽被查》的文章,文中指出:“玫瑰鹽”是一種未經精制、含有較多雜質、呈現粉紅色的粗鹽,這種鹽礦中含有比較多的鐵和其他一些礦物質,使它呈現出了特別的粉紅色,因此被叫作“玫瑰鹽”。 “玫瑰鹽”產品未經任何加工處理,只是簡單進行分裝,起名“喜馬拉雅玫瑰鹽”,在包裝袋上未標示執行標準、產品生產許可、營養成分表、生產廠商等信息。其作為食用鹽銷售和食用,其中的雜質種類和含量存在明顯食鹽安全隱患。
截圖自裁判文書網
2018年,海口首例檢察機關提起侵害消費者權益公益訴訟案開審,在《海南南風海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一審民事判決書》中提到:市檢察院為進一步核查該事實,到上海碧雀公司進行調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姜艷也明確表示其公司銷售的鹽石“主要用途汗蒸房和建筑裝飾”“不符合食用鹽國家標準”“進口該喜馬拉雅鹽石報關是汗蒸房裝飾,僅供工業使用”。上海碧雀公司提供的上述鹽石的“品質證書”顯示(該品質證書由中國檢驗認證集團上海有限公司出具,南風公司在其公司淘寶店鋪上對該“品質證書”亦有展示),該鹽石其中鉛每百克含量0.0008g(即每千克含量8毫克),砷每百克含量0.0001g(即每千克含量1毫克),汞每百克含量0.0001g(即每千克含量1毫克),鎘每百克含量0.0004g(即每千克含量4毫克),均遠遠超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關于鉛每千克含量2mg,砷每千克含量0.5mg,汞每千克含量0.1mg,鎘每千克含量0.5mg的規定。
截圖自裁判文書網
南風公司還在其淘寶店鋪商品展示中,將該喜馬拉雅玫瑰鹽和黑胡椒合并的圖片及牛排圖片一起進行展示,并配以文字“西餐調味摯愛--黑胡椒搭配建議”“玫瑰鹽與黑胡椒按3:1或4:l搭配放入研磨器一起研磨”“讓牛排更加醒味”“讓西餐品味更講究”等字樣,在包裝袋上未標示執行標準、產品生產許可、營養成分表等信息。
對于南風公司銷售喜馬拉雅玫瑰鹽是否會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損害,市檢察院依法委托海南大學食品安全領域專家劉四新教授進行專業認定,專家意見結論為:“三個椒農”喜馬拉雅玫瑰鹽產品的氯化鈉含量(91.73g/100g)遠低于國家標準GB2721-2015的“≥97g/100g”的要求,若作為食用鹽銷售和食用,其中的雜質種類和含量存在明顯食品安全隱患,不排除消費者食用后會造成潛在食品安全風險。
此案中法庭當庭作出判決,判令該公司在新聞媒體上發布公告,提示消費危險并召回其銷售的產品;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判令承擔本案專家咨詢費用824元。
喜馬拉雅玫瑰鹽引以為傲的色彩,以及富含多種微量元素的特點一時引來無數人追捧。結合以上兩大爭議,我們不難發現:玫瑰鹽因其白度不符合標準,多作為工業鹽類別進口,不能作為食用鹽使用;因玫瑰鹽微量元素超標,不排除食用后存在安全風險。在玫瑰鹽美麗的外表下,暗藏的卻是重大的食品安全隱患。
從豪客來的宣傳文案和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拍攝的圖片來看,豪客來玫瑰鹽牛排使用的同樣是色彩迷人的玫瑰色巖鹽。關于豪客來玫瑰鹽的來源是否合乎國家的相關標準?豪客來將其加入牛排上市銷售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對此,我們將持續關注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