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2.5億多元 發展會員4萬多人 “呂家傳”傳銷案一名骨干被判刑
3月2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濟源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網絡傳銷案,該傳銷組織以銷售醫用冷敷貼為名開展傳銷活動,被告人加入該組織后,積極發展下線達4.3萬多人,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公訴機關指控,呂某攀(已判刑)、張某(已判刑)、應某豪(已判刑)、張某子(已判刑)等人成立并控制無錫市同諾商貿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份開始通過微商等方式銷售呂家傳醫用冷敷貼,打著分級銷售代理的名義,要求普通群眾繳納一定金額認購呂家傳醫用冷敷貼成為一定級別代理,取得加入和繼續發展其他人員的資格,由此按照加入時間的先后順序形成較為嚴格的上下層級關系。
呂家傳規定認購周期清零制度,即聯合創始人和官方的返利以月份或者促銷活動時間為周期,按比例支付相應周期內返利后,認購額全部清零;如果想再得返利,則需要在下個周期內繼續認購,重新計算,以此誘使各級會員不斷發展下線加入或加大投入來提高自己的認購金額。
截止案發,形成以“呂家傳”總部為頂層、多達31層的上下層級關系,系統顯示注冊代理數量386728人,下線交納認購款1828171615.99元。
被告人范某凱自加入呂家傳傳銷組織以來,成立“共拓團隊”對下線人員進行管理,通過開招商會等形式對“呂家傳”膏藥進行宣傳,積極發展下線會員。經鑒定,自2017年5月27日至2018年9月4日,范某凱共計發展下線會員25層43757人,涉案金額為258114799.99元,非法獲利金額為8520879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范某凱以非法牟利為目的,以銷售醫用冷敷貼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和繼續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被告人范某凱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