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錦繡之家”互助資金盤操盤手及團隊長均已獲刑
互聯網項目騙局之中,有一種騙局叫“資金互助盤”,這種盤子就是赤裸裸擊鼓傳花打錢游戲,平臺老板在其中安插不少的“抽水賬戶”,吸收大家的“互助款”,錢最后都到了老板的賬戶,往往導致平臺快速崩盤,從桓臺縣人民法院公布的“錦繡之家”資金互助盤骨干判決書獲悉了這個案件的真相,此案曾經還被中央電視臺報道過。
【視頻】“錦繡之家"非法集資詐騙案告破,開盤超過20個的“陳亞軍”落網!!!
2019年8月10日,陳某軍通過李某制作的“錦繡之家”互助金平臺正式運營。2019年8月10日至11月8日,陳某軍為鼓勵發展下線,制定出靜態收益和動態獎金制度,糾集馬某鹿、王某麗通過微信對“錦繡之家”互助金平臺進行推廣,安排周某榮通過匹配的方式為陳某軍抽取提成。2019年11月8日,“錦繡之家”互助金平臺崩盤,陳某軍安排李某將平臺數據刪除。
陳某軍在每一次平臺崩盤時候,都會這么搞直播,說自己沒有賺錢,裝可憐!
“錦繡之家”互助金平臺網絡共有8層,共發展會員95人,其中陳某軍系“錦繡之家”的發起人、操縱人,在平臺中處于第1層,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會員94人,收取傳銷資金數額218萬多元,實際獲利136萬多元。李某為陳某軍制作“錦繡之家”互助金程序,為傳銷活動的建立、擴大起到關鍵作用,非法獲利28萬多元。
馬某鹿在傳銷活動中承擔宣傳和發展下線工作,在平臺中處于第2層,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下線81人,通過“錦繡之家”互助金平臺匹配及收取陳某軍支付的工資、賣排單幣、激活碼等共收入7.8萬多元。
王某麗在傳銷活動中承擔宣傳和發展下線工作,王某麗在平臺中處于第6層,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下線45人。通過出售陳某軍贈送的激活碼、排單幣、手機及平臺匹配,共獲利16萬多元。
周某榮為陳某軍抽取提成50萬多元元,為傳銷活動的擴大起到關鍵作用,陳某軍支付周某榮工資11萬多元,實際獲利15900元。
高某輝經營的徐州金悅商橋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計算機軟件開發、網頁設計和制作,高某輝明知為李某制作的互助金程序可能被用于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多次為李某制作互助金程序和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并獲利16888元。
相關人等在2019年11月至12月歸案。
桓臺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軍、馬某鹿、周某榮、王某麗無視國家法律,利用“錦繡之家”互助平臺,以投資理財為名, 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李某明知被告人陳某軍等人利用“錦繡之家”互助平臺實施傳銷活動,仍為其制作、提供互助金程序,為被告人陳某軍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提供幫助,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高某輝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技術支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法院判決如下:
1、被告人陳某軍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5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2、被告人李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3、被告人馬某鹿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4、被告人王某麗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5、被告人周某榮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6、被告人高某輝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被告人陳某軍違法所得65萬多元、被告人李某違法所得28萬多元、被告人馬某鹿違法所得7.8萬多元、被告人王某麗違法所得16萬多元、被告人周某榮違法所得15900元、被告人高某輝違法所得16888元予以沒收,其余扣押在案款物由辦案機關依法處理。繼續追繳被告人陳某軍剩余違法所得71萬元,上繳國庫。
最后提醒:網絡中所有的“資金互助盤”都是傳銷詐騙,切不可上當,請遠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