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國大典、馬爾代夫、物聯網、眾云國際”等項目都是詐騙
購買“開國大典”項目可獲得“馬爾代夫”、“物聯網”、“眾云國際”股權、賺取
高額分紅等好處。遇到這種“好事”千萬不要相信,因為這是“云數貿”詐騙活動。鷹鑒2月5日獲悉,江蘇省南通市女子仇某某因為參加上述活動,將面臨刑事處罰。
2020年3月起,被告人仇某某伙同李某某(另案處理)以“云數貿”平臺下“開國大典”等國家資產項目的名義對外進行宣傳推廣,以能夠獲得“馬爾代夫”、“物聯網”、“眾云國際”股權證書及一公斤紀念銀章為誘惑,宣揚購買“開國大典”項目可獲得股權、賺取高額分紅并實現中國夢等好處,通過微信、口口相傳等方式發展下線,騙取被害人財物。
鷹鑒了解到,以宋某秋為首的“云數貿”傳銷組織謊稱宋某秋從小就是“神童”,9歲大學畢業,12歲破譯中國工商銀行密碼,被國家發現是個天才、網絡精英,14歲被特招入伍,退役后由國家安排運作“云數貿”。
同時宣稱稱宋某秋是未來的世界首富,鼓勵會員注冊、使用張健頭像的商標,成立以“云數貿”冠名的公司。通過捐資助學、捐贈寺廟、扶助孤老殘幼等手段,塑造張健“樂善好施”、“世界首富”等個人形象。并聲稱“云數貿”是中國第九大民生工程,建設全民消費網抵制美日帝國經濟侵略,激發所有國人的愛國情結。
仇某某等人騙取的財物,部分由下線趙某某(另案處理)截留作為返利,部分由被告人仇某某截留,剩余部分則上交給上線李某某。
至案發,被告人仇某某等人通過其發展的下線趙某某,共計騙取20余名被害人48600元,其中仇某某非法獲利17550元,現已全部退出。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仇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建議判處被告人仇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