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網時獎勵1億元現金?這是傳銷詐騙活動
繳納3400元發展81人開網時獎勵現金1000萬元;發展491人開網時獎勵現金1億元,雙區達900人后每個月有5位數的高額回報。2月5日,鷹鑒獲悉,浙江省臺州市天臺縣人民檢察院對何某芬、瞿某蓉、梁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杜某江詐騙一案提起公訴。
起訴書上顯示,2019年12月初,被告人何某芬在方某(另案處理)的推薦下參與“國家民生保障網”項目。
“國家民生保障網”項目參與者繳納3400元后成為會員,可獲得等額的保健品、日用品等商品,并獲得推薦下線會員的資格,推薦一名會員可獲得人民幣420元獎勵;會員推薦2人以上達到推廣員級別;發展13人以上達到培訓員級別,開網時獎勵現金120萬;發展會員81人以上達到代理員級別,領取差額獎280元一個,開網時獎勵現金1000萬元;發展會員491人達到代理商級別,領取團隊育成獎96元一個,開網時獎勵現金1億元,雙區達900個會員的每個月有5位數的分紅獎。
另外該項目宣稱會員上報名單由國家審核通過后,國家會對會員在銀行的貸款及信用卡的欠款代為償還,可以修正會員的不良征信等。
2019年12月中旬,何某芬信以為真發展了下家被告人瞿某蓉,瞿某蓉于2020年4月發展了下家王某麗(另案處理),2020年5月底王某麗發展了被告人杜某江,2020年5月底杜某江于發展了被告人梁某。
梁某以微信推廣建群或當面推廣的方式在新昌地區宣傳該項目,發展會員,要求參加者繳納會費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期間梁平發展了朱某莉、盛某珍、俞某珍、周某馬等180個下線會員。
參與的會員將3400元會費轉至梁某或杜某江的賬戶,梁某在收到會員繳納的會費后,統計名單并將名單及款項及時上交給上線杜某江。
2020年7月15日左右,杜某江發現 “民生保障網”項目系一騙局,但其未將此情況告知項目的上下線,仍舊由下線繼續發展成員,但把下線上交的會費不再繼續轉給上線王某麗、瞿某蓉等,私自截留用于個人還債、揮霍等。
至8月16日期間,杜某江共截留會費44.88萬元。瞿某蓉收取下線會員會費103.7萬元,均上報給上線何某芬,何某芬將收取107.1萬元的會費,均全數上報并轉賬給了上線方某。
天臺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何某芬、瞿某蓉、梁某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觸犯了刑法的規定,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杜某江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