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消”字號亂象,中消協發出消費警示 涉及三類人
近日,接二連三的“大頭娃娃”事件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2月5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發布消費警示稱,“消”字號產品亂象多,切勿當藥用。
消協為消費者科普了“消”字號、“妝”字號、“械”字號以及“藥”字號產品的區別。其中指出,“消”字號,是指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批準的衛生許可證號,格式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衛消證字(發證年份)第XXXX號。
“消”字號產品不具備任何治療效果,主要作用是殺菌,屬于衛生消毒產品,包括消毒劑類、消毒器械類、衛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等。“消”字號產品的審批相對容易,檢測指標主要是殺菌作用,企業無須標出產品所有成分。
消協特別提醒,消費者可以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上查詢化妝品、醫療器械以及藥品的有關注冊和備案信息。
美商社特別補充,“消”字號產品也可在全國消毒產品網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上進行查詢。
當前,市面上“消”字號產品存在諸多亂象,其中主要包括生產過程違法添加和廣告宣傳誤導兩個方面,消費者在選擇時應當注意甄別。
根據國家規定,“消”字號產品不允許添加激素、抗生素、抗過敏藥物等物質,但仍有許多企業為了凸顯產品“效果”鋌而走險,進行違法添加,無視消費者安全權。近日頻發的“大頭娃娃”事件,正是由于無良商家非法添加激素,使得所謂的“寶寶霜”在使用過程中見效明顯,騙過了粗心的家長。
盡管國家嚴防死打,但仍擋不住巨額利潤下紅了眼的商家。2017年9月,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監督所對兩家母嬰用品店銷售的“云南七草滇紫草7效修復膏”等19個產品進行抽檢,結果顯示,其中5款產品含有違法添加激素成分氯倍他索丙酸酯,這5款產品的許可證號均為“消”字號;2019年315期間,《中國消費者報》在網上選購了8款熱銷的寶寶濕疹霜送至測評機構SGS檢測,結果顯示,只有2款未檢測出激素。有4款明確檢測出激素和含量;2款檢測到激素,但無法檢測具體含量。
除此之外,這些“消”字號產品還存在嚴重的宣傳誤導。比如,一些“消”字號產品在銷售過程中,使用“治療”“藥膏”“醫院同款”等字樣,且這些“消”字號產品的名稱大都為“某某霜”“某某膏”,很容易讓消費者誤認為是“藥品”來選購和使用。
據美商社觀察發現,不少打著藥用旗號的“消”字號產品,通常會反其道而行,在宣傳中使用“0添加”“純植物”“安全”“孕婦、寶寶可用”等用語,讓消費者誤以為是比“藥”字號安全、比“妝”字號有效的特殊存在,從而放松警惕。
實際上,根據《消毒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消毒產品的標簽(含說明書)和宣傳內容必須真實,不得出現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效果”。也就是“消”字號產品不得宣稱對疾病的治療效果,也不應使用令人誤以為有治療效果的名稱等。
中消協指出,上述宣傳不僅違反了國家對“消”字號產品不得宣傳具有疾病治療效果的規定,還涉嫌虛假宣傳。
對于上述情況,中消協給出消費警示,敦促“消”字號產品的經營者要嚴格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毒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與規章規定,依法經營、誠信經營。
在生產環節和宣傳銷售環節,都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要求進行生產、銷售,不得違法添加、違規生產,也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不得宣傳治療和護膚效果。
同時,中消協呼吁相關電商平臺,應當承擔平臺的監督管理責任,對平臺上銷售的“消”字號產品廣告宣傳進行徹底清理,嚴禁使用引人誤以為是藥品或化妝品的宣傳用語,嚴禁超出消毒功效的夸大宣傳,一旦發現應當立刻下架,并列入信用“黑”名單。
中消協還向為寶寶購買此類產品的家長們提出三點建議,一是要明確區分不同許可證號產品,認清“消”字號、“妝”字號和“藥”字號;二是要謹慎對待經營者廣告宣傳以及使用一次后就效果特別顯著的產品;三要理性使用激素類藥物。
當寶寶皮膚出現輕微紅斑、脫屑等較輕微癥狀時,可使用一些“妝”字號產品,進行保濕滋潤護理。由于激素在治療濕疹上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若寶寶皮膚問題嚴重到必須使用激素類藥物時,家長們一定要嚴格遵循醫囑,控制好使用劑量和頻次,避免激素的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