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塔微商七級代理涉嫌傳銷多名50萬級別代理商甩貨并“退群”
前文中,清揚君介紹了悠塔微商減肥產品虛假宣傳、被質疑不僅沒有效果反而引起身體不適,以及悠塔微商股東間疑似內斗白熱化等事實。
據了解,“悠塔”是青島圣辰萬國商貿有限公司旗下品牌。
企查查顯示:青島圣辰萬國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悠塔微商”),成立于2016年9月13日,注冊資本500萬元,實繳資本0元。法定代表人為婁文鵬,股東、最終受益人井喬、安芳菲、喬瑱、韓雅頔各持股25%。
到底是怎樣的一家企業竟然引得創始股東大打出手呢?一般來講,如果不是利益之爭又怎么會讓股東們反目成仇,悠塔微商究竟是采用了何種運作模式創造了這些利益呢?
為了深入了解悠塔微商的成功經營之道,清揚君聯系到了悠塔的高級代理人員林齊(化名)。
根據林齊提供的文件顯示,悠塔的代理級別有七級:
門檻費1200元的經銷商,最大利潤為696元;
門檻費5000元的區代,最大利潤為3778元;
門檻費3.5萬元的市代,最大利潤為3.8萬元;
門檻費9萬元的大區,最大利潤為15萬元;
門檻費18萬元的省代,最大利潤為26.5萬元;
門檻費50萬元的CEO,最大利潤為108萬元;
門檻費160萬元的聯合創始人,需三個月進貨450萬元考核。
其中,代理商升級可以選擇一次性直接拿高一級別價格,也可以選擇累計晉升,超過金額外的按照高一級別價格。
關于進貨獎勵,季度獎(1-3月 4-6月 7-9月 10-12月):
進貨量5萬獎勵現金1000元,進貨量12萬元獎勵現金2500元,進貨量50萬元,獎勵歐洲雙人游+高質量客源,進貨量120萬元,獎勵奔馳smart首付+至少匯款5萬成品微信號。
年終獎(年初到年終為一年):業績達到12萬元獎勵現金3000元,業績達到25萬元獎勵現金7500元,業績達到50萬元獎勵現金1.75萬元,業績達到100萬元獎勵現金4萬元,業績達到200萬元獎勵寶馬首付,業績達到300萬元獎勵捷豹首付,業績達到500萬元獎勵全款寶馬或奔馳或奧迪,業績達到800萬元,獎勵全款路虎,業績達到1000萬元獎勵全款保時捷,業績達到1500萬元獎勵全款瑪莎拉蒂,業績達到3000萬元,獎勵全款法拉利或賓利。
另外說明:3個月為一季度,季度獎和年終獎不重復獎勵,季度獎兌換結束剩余業績可積到年獎勵,不可累計到下個季度。
林齊還稱,代理商除了賺取差價利潤,招同級代理也可獲得首次貨款10%的返利。
按照悠塔微商代理制度中公布的數據,門檻費1200元的經銷商最大利潤為696元,利潤率為58%,而門檻費50萬元的CEO最大利潤是108萬元,利潤率高達216%。很明顯,差價利潤并非悠塔微商各級代理商的主要收入來源,而發展更多的代理商從而獲得無產品成本的利潤才是提高利潤率的原因,這也應該是高級別代理商重要的盈利方式。而從悠塔微商的獎勵制度中可以發現,不管是季度獎勵還是年度獎勵,都是通過現金或實物的方法促使代理商升級拿貨或者發展下級代理拿貨。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管理規定第七條,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1、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清揚君認為,悠塔微商并非直銷企業,其設置的七級分銷遠超法律的規定,涉嫌違法。而且,悠塔微商通過讓其他人員訂貨的方式加入悠塔微商,變相的收取入門費用,并按門檻的不同依次組成上下級關系,通過平級推薦獎勵和季度、年度獎勵鼓勵代理商發展下線,并以團隊成員的業績為依據給予代理商報酬等方式,均符合傳銷的行為特征,涉嫌非法傳銷。
由此可見,悠塔微商的“成功之道”或許就是采用了人拉人的傳銷制度。
在深入了解悠塔微商的過程中,清揚君還發現,或許是受高層內斗所致,也或許是基于其他原因,在一些電商平臺出現了大量的“甩貨”現象,這其中也包含門檻50萬的CEO級別。
清揚君好奇的是,在清倉甩貨的銷售信息里,有不止一家自稱是原CEO級別悠塔微商代理商。難道門檻為50萬級別的代理商都掙不到錢嗎?那CEO級別之下的5個級別的代理商能掙到錢嗎?答案不言而喻。
產品宣傳存在問題,產品質量被網友質疑,代理模式涉嫌違法,創始股東內斗,高級別代理退出、甩貨,眼下的悠塔微商可謂是風雨飄搖。如此狀況下的悠塔微商還能堅持多久呢?中小代理商的利益又如何保障呢?
有關問題,清揚君將持續關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