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傳銷被凍結賬戶:不服行政處罰,曾起訴市監局后撤訴
截圖來自:中國裁判文書網
近日,中新觀察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注意到一則題為《永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安徽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書》(以下簡稱:《行政裁定書》)。
截圖來自:中國裁判文書網
據該《行政裁定書》顯示,申請人永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被申請人安徽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王帝涉嫌組織策劃傳銷一案中,為防止被申請人安徽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王帝轉移或隱匿違法資金,申請人于2020年7月16日向本院提出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安徽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王帝名下賬號予以凍結。
本院經審查認為,《禁止傳銷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傳銷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八)對有證據證明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可以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申請人永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對被申請人安徽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王帝名下賬戶中的違法資金予以凍結,符合法律規定。依照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一條第八項、第一百五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一、凍結被申請人安徽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賬號,開戶行:安徽宿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馬工業園支行、帳號:20000629295510300000083,凍結期限一年;
二、凍結被申請人王帝名下賬號,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靈璧鳳儀支行、帳號:62×××43,凍結期限一年。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永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擔。
本裁定送到后立即執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本裁定的執行。
據天眼查APP顯示,安徽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醉緣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3日,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實繳資本 49萬元,施英擔任法人、執行董事,持股95%,王帝擔任總經理,持股5%,楊磊擔任監事。據公開資料顯示,安徽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前身為江蘇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其整合了江蘇雙溝鎮多家白酒生產企業主要銷售渠道,匯集上百款白酒產品,統一雙溝白酒資源,以“互聯網+”的經營模式面向市場。
據天眼查APP顯示,江蘇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12日,實繳資本為1000萬元,楊磊擔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持股100%。該公司有三起行政處罰,被罰金額共計17.2萬元。2019年4月15日,該公司注銷。
那么,安徽醉緣公司為何會涉嫌傳銷呢?中新觀察搜索發現,該公司成立一家名為“醉緣網”的平臺,該公司對外宣傳采用“電子商務+傳統代理+會員制”消費的模式,會員級別分為1200元、3600元、12000元,一次性購買原價酒終身享受2.5折,實現喝酒省錢,推廣賺錢的財富平臺,減去省,市,區總代理中間商,還利于消費者的新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8月3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一則題為《安徽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永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管理:其他(質量監督)一審行政裁定書》(以下簡稱:《行政裁定書》)。
截圖來自:中國裁判文書網
據該《行政裁定書》顯示,原告安徽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被告永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7日受理后,經各方當事人同意,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了審理。在訴訟過程中,原告安徽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自愿申請撤回起訴。
此外,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2020)豫1481財保16號之一顯示:一、解除被申請人安徽醉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賬號,開戶行:安徽宿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馬工業園支行、帳號:20000629295510300000083的凍結;二、解除被申請人王帝名下賬號,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靈璧鳳儀支行、帳號:62×××43的凍結。
對此,中新觀察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