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破獲“豆豆糧票平臺”傳銷案 曾與多家電商平臺簽訂推廣協議
1月12日,鷹鑒從企查查獲悉,廣州茶鋪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廣州茶鋪公司)因組織策劃傳銷被罰款70萬元。鷹鑒在處罰書上看到,2019年9月25日白云區工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廣州茶鋪公司涉嫌傳銷經營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2018年7月1日起,廣州茶鋪公司正式運營上線 “豆豆糧票平臺”app,該app是當事人自行開發具有商品瀏覽、平臺導流、人員身份標記、資金發放等功能的綜合性平臺,通過在該平臺展示與其簽訂協議的京東、拼多多、淘寶三家網購平臺的相關商品,導流該app注冊會員至京東、拼多多、淘寶等網購平臺購物,從而獲得上述網購平臺提供的交易推廣傭金,并通過該app系統設定相關規則,計算和給付成功購物的注冊會員及其上級一定比例的獎勵金。
“豆豆糧票平臺”會員分為普通會員及導師會員。普通會員自行注冊,向他人展示專屬二維碼,邀請他人下載app并注冊,被邀請人員自動標記為邀請人下線。當下線會員獲得獎勵金,上線可按照比例獲得獎勵金,獎勵層級為1層。導師會員須認購當事人指定商品(售價399元/套),可獲得比例更高的獎勵金,獎金層級無限制。
會員將自動生成的專屬二維碼推廣展示吸引他人關注,其他人員通過會員發送的二維碼注冊“豆豆糧票平臺”,成為當事人的會員,新的會員再將自動生成的二維碼發送推廣,以此類推,重復上述流程不斷產生新的會員。通過上述方式,當事人發展形成了上下線多層次關系會員網絡。
至2019年9月25日止,廣州茶鋪公司共發展了會員人數6447人,其中導師會員63人、導師下線會員246人、無導師上線普通會員6138人。
廣州茶鋪公司依據會員的層級關系和會員級別分配獎勵金獎勵金來源協議網購平臺根據產品銷量提供的推廣傭金,按照商品種類在“豆豆糧票平臺”app上設定并直接顯示商品購物獎勵金,會員通過“豆豆糧票平臺”app導流至上述網購平臺成功購物,經過購物交易審核期后,“豆豆糧票商城”app通過系統自動計算和給付成功購物的注冊會員及其上級一定比例的獎勵金至其app賬戶內超過1元可提現。
普通會員自購商品可獲得獎勵,其發展的下線會員獲得獎勵金時,該會員可額外獲得獎金金額20%的獎金,層級為1層;導師會員自購商品可獲得高出普通會員獎勵金60%的獎金,其直接發展的下線會員獲得獎勵金時,導師會員可額外獲得該獎勵金金額60%的額外獎金,下線會員再發展下下線會員并獲得獎勵金時,導師會員仍可額外獲得獎金金額40%的獎金,獎勵層級無限制。
因廣州茶鋪公司無法提供全部收支憑證,其提供的銀行流水對賬單、轉賬記錄、交易記錄、會員資料信息不完整,且平臺方給付推廣傭金為整體給付,存在結算周期,且網購商品也有退貨退款等因素,廣州茶鋪公司因導師會員及下線普通會員購物所得利潤無法與其余普通會員所得利潤準確剝離,故其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2020年9月8日,白云區工商局向廣州茶鋪公司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將上述違法事實、擬作出處罰的依據和理由、處罰幅度,以及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廣州茶鋪公司在法定期限未提出陳述和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舉行聽證。
白云區工商局認為:廣州茶鋪公司的推廣傭金的模式,符合《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傳銷行為,并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處以罰款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