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參加“馬鈴薯”傳銷詐騙活動被判13年
聽過“民族資產解凍”嗎?坊間流傳幾十年,至今還有很多人深信不疑。據說,某朝某代的達官貴人留下了一筆巨額資產,被國家認定為“民族資產”,到現在一直被專人保管;國家計劃通過不公開的方式將其解凍用于扶貧,而解凍需要籌集費用,每個人出幾塊錢解凍后就可以得到幾十萬元的分紅……
如果你信了這事,那么你就被騙了。近日,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
2017年至2019年間,王某通過微信作為傳播媒介,對甘肅隆源馬鈴薯產業有限公司虛構的“馬鈴薯”項目做以宣傳。平臺每單收取188元成為會員,成為會員后可以發展新會員,根據發展人數不同,承諾58萬元至98萬元的獎勵。
之后,該平臺又虛構國務院的國家公文,以民政部、住建部、國家梅花協會等組織機構開展民族資產解凍、精準扶貧等二十余種項目等名義收取4元至188元不等的會員費和報單費,以低投入、高回報為誘餌騙取被害人財物。
截至案發,王某發展會員4000余人,騙取財物共計70余萬元,并將所騙財物轉至甘肅隆源馬鈴薯產業有限公司財務人員。
與此同時,2017年至2018年間,王某通過建立微信群作為傳播媒介,對中國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中國物聯網分享經濟平臺做以宣傳。
平臺每單投資680元成為會員,成為會員后可以發展新會員。團隊人數達到5人,收取返利225元;團隊人數達到25人,收取返利1250元;團隊人數達到125人,收取返利12500元;團隊人數達到680人,收取返利62250元;團隊人員達到3125人,收取返利312500元。
王某通過微信群在此平臺內發展下線達5層級以上,發展下線人員4000余人,收取參與此平臺的會員繳納的資金累計達160余萬元。
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認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達70余萬元,數額特別巨大,他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王某通過微信等方式宣傳物聯網平臺,承諾高額回報,騙取財物,參與非法傳銷活動,情節嚴重,他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均應予懲處。王某犯數罪,對其應數罪并罰。
經查,王某在發展會員過程中已經意識到這是騙局,但沒有向大家告知,繼續讓下級報單,還在群里向會員要求學習保密法,轉移大家的視線,他的行為構成詐騙罪。王某在青海發展4000余人成為中國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會員,層級達5級,他沒有得到此項目承諾的獎勵,也沒有向任何會員兌現獎勵,他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判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王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9萬元。
城中法院提醒:謹防傳銷套路,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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