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會員60余萬人“朗姿青春日記”網絡傳銷案 一名代理被判刑
近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披露一起網絡傳銷案。一傳銷組織打著“電商新零售、分享經濟”的旗號,開展傳銷活動,宣稱自用省錢,分享賺錢!
經審理查明,蔣某(另案處理)等人在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成立“廣東朗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通過在PC端設立官方網站平臺,在手機終端開發運營“朗姿青春日記”APP并注冊運營“朗姿青春日記”微信公眾號,在微信端開發“朗姿青春日記網絡商城”,面向全國銷售女性用品、化妝品、母嬰產品等,采取非正常經營模式,朗姿公司通過線上商城、線下加盟代理商面向全國大肆吸納會員,謀取非法利益。
商城的具體運營模式是以銷售商品為名,要求消費者繳納396元(或累計消費滿666元)、10000元、50000元不等的費用以成為價值消費會員、普通社區會員、豪華社區會員,在豪華社區會員的基礎上繳納一定費用或者發展一定級別的會員可以成為區縣形象中心會員、市S中心會員,各級會員積極發展下線。
同時利用“朗姿青春日記網絡商城”推銷價值與價格嚴重背離的“道具產品”,拋離銷售商品的主旨,以發展下線人數為主要目的。該公司更以設立返利提成獎勵項目、開展宣傳培訓活動、召開年度獎勵大會等方式手段,巧立名目,鼓勵、引誘會員繼續發展下線,以發展下線人數作為計酬返利依據,以新收取的入門費用作為非法獲利來源,逐步形成一個非法牟利目的明顯、會員層級關系清晰的“金字塔”網絡傳銷組織架構。
被告人朱某玲是朗姿公司株洲地區代理,負責公司株洲地區業務管理及宣傳推廣。
經對“朗姿青春日記網絡商城”后臺數據進行鑒定,該平臺共有會員賬號603461個,總層級數為30層,其中標準社區會員1個,價值消費會員239259個,普通社區會員8290個,豪華社區會員1410個,市S中心會員32個,形象中心會員106個,級別為空的會員354363個。其中,被告人朱志玲會員賬號1019,所在層級為3層,下線層級為19層,下線人數56415個,會員等級為市S中心。
2019年8月14日,民警在智慧新成T15某公司抓獲被告人朱某玲。
另查明,被告人朱某玲與另外涉案同案犯趙某是夫妻關系,趙某亦因本案被羈押。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志玲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被告人朱某玲悔罪表現好,依法可適用緩刑。根據被告人朱某玲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被告人朱某玲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