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打造七個億中產階級?多人幫助傳銷團伙轉移數千萬獲刑
12月24日,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對外披露了兩起幫助“智天”特大傳銷犯罪團伙轉移資金的案件。鷹鑒了解到,來自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的宋某某和四川省成都市大邑縣陳某明知四川智天金融服務外包公司屬于傳銷活動,仍然幫助陳某菊、吳開明轉移傳銷資金超千萬元。
號稱打造七個億中產階級?
成都一男子幫助轉移資金6千余萬元
2015年8月,吳開明(已判刑)伙同鄧智天(已判刑)、馮文秀(已判刑)成立四川智天金融服務外包公司。公司成立后即打著響應“2020年之前打造七個億中產階級,董事長鄧智天將自己擁有的22萬億古玩資產打包抵押讓公司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草根百姓以提前認購智天股權能夠獲取巨額收益”的口號為誘餌,以最低認購50萬股或者100萬股獲得加入資格,而后自行發展下線會員,逐漸形成層級,并獲取直推人員和團隊計酬10%-50%不等的返利。
被告人陳某明知吳開明參與組織、領導四川智天金融服務外包公司傳銷活動犯罪,仍然為其提供銀行賬戶轉移資金6000余萬元,并協助實施提取和轉移現金等幫助行為。案發后,偵查機關共凍結陳某賬戶資金數百萬元。包括楊某香賬戶資金3359730.75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伙同他人參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訴請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本院予以支持。
并根據被告人陳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10萬元。
為傳銷團伙轉移資金720余萬元
南充一男子獲刑2年
經審理查明:2018年11月,被告人宋某某明知陳某菊(已判刑)參與實施組織、領導四川智天金融服務外包公司傳銷犯罪活動,仍然幫助陳某菊填寫智天公司股權證,并提供銀行卡協助實施轉賬和提現共計720余萬元。
陳某菊被網上追逃后,宋某某依然按照陳某菊安排幫助轉移傳銷資金。
2019年12月23日,宋某某到永城市公安局投案。案發后,宋某某持有的傳銷資金110萬元已追退至公安機關,非法獲利4萬元已追退至檢察機關。
法院審理后認為,宋某某伙同他人參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訴請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本院予以支持。
并根據宋某某的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