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聯惠”傳銷駐馬店四級代理公司董事長被提起公訴
12月14日,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檢察院對外披露了一起“云聯惠”網絡傳銷案的起訴書。鷹鑒在該起訴書中看到,云聯惠公司駐馬店市四級代理公司董事長劉某某因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提起公訴。
2016年9月20日,被告人劉某某注冊成為云聯惠公司會員。2017年6月,丁某某(另案處理)以29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云聯惠公司駐馬店市四級代理公司董事長職位。
2017年8月,劉某某注冊成立商務服務公司。后丁某某、劉某某等人依托該公司在駐馬店大肆宣傳云聯惠商業模式,吸收發展會員,獲取相應收益。
經廣東鑫證司法鑒定所鑒定,被告人劉某某發展下線159人,提現金額936元;劉某某發展下線36人,提現金額1726元。
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伙同他人以公司為依托,向廣東云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繳納代理費后,成為該公司的代理公司,通過宣傳消費返現、層級計酬的獎勵模式等方式發展人員注冊加入云聯慧會員,以會員消費數額作為返利依據,騙取他人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法律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