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警方破獲“3260扶貧體系”特大傳銷案
去年6月份,遼陽市公安局破獲以國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3260”扶貧體系(又稱“3260人際網”)為名的特大傳銷案。10月26日,該起傳銷案件在遼寧省燈塔市人民法院開通宣判,郭某理等11人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警方打擊“3260扶貧體系”傳銷現場圖
經審理查明,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李某、李某某等人以國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3260”扶貧體系為名成立傳銷組織,謊稱是國家從國庫直接拿錢補貼給發展下線人員,按照不同的獲利金額進行發放的人民幣,且可以獲取優先代理國有企業民族品牌的權利,以承諾返還高倍盈利方式進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拉取更多的人員加入該傳銷組織。
發展下線加入該組織并成為會員需要交納3360元的會費,其中100元為簽網費,成為會員后,以拉人頭繳納會費的形式發展下線,每個會員只能發展兩個下線,稱為“雙臂”。然后每臂繼續發展兩個會員,以此類推計算下線人數,按照發展的下線的人數作為晉級、返利的依據。
該傳銷組織分為會員、推廣員、培訓員、代理員、代理商,五個層級,依照層級、發展人數獲取獎勵及工資。繳納3360元會費成為會員,會員可發展1至2人,下線人數累計達3人晉升為推廣員,下線累計人數達13人時晉升為培訓員,下線累計人數達81人時晉升為代理員,下線人數累計達491名下線,且雙臂都到81人時晉升為代理商。
郭某理是代理員級別,累計發展下線869人;張某越是代理員級別,累計發展下線100人;劉某是代理員級別,累計發展下線343人;劉某清在該傳銷組織中是代理員級別,累計發展下線253人;
劉某平是培訓員級別,累計發展下線144人;彭某生是培訓員級別,累計發展下線62人;孫某梅是培訓員級別,累計發展下線90人;李某芬是代理員級別,累計發展下線372人;楊某明是培訓員級別,累計發展下線249人;陳某梅是培訓員級別,累計發展下線116人;張某玉是培訓員級別,累計發展下線92人。
燈塔市人民法院認為,上述11名被告人加入傳銷組織后,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發展多人加入傳銷組織,其行為已構成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應予處罰。
10月26日,該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郭某理等11人被告人3年到1年4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萬元到5000元不等,扣押款物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提示:抓住三個特征識別傳銷
新型的傳銷往往更多地借助網絡信息,搞假慈善和幫扶等手段,歪曲一些具有權威性的事件或者新政策,以達到傳銷目的。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其實這些騙術并不高明,很多參與其中的當事人往往被巨額利潤蒙蔽,其實只要認清傳銷的特征:收取入門費、需要拉人頭發展下線、計酬方式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符合這幾個特征,就有可能涉嫌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