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小丑”實為傳銷!包頭警方破獲“以太小丑”網絡傳銷案
廣大市民也許對“傳銷”都不陌生,但是以自制的APP內容作為產品,實行線下接觸,線上傳銷的套路卻不多見。近日,包頭市東河區公安分局破獲的“以太小丑”APP傳銷案就是其中的一個典型。
3月16日以來,東河公安分局經偵大隊陸續接到群眾報案,稱其在朋友推薦下,通過掃描二維碼、微信推送下載鏈接等方式,下載了一個名為“以太小丑”的APP。通過買賣交易APP中的“小丑”虛擬貨幣,從而掙取差價及發展人員的返利提成,后因無法兌現而造成大量財產損失。
接到報案后,東河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立刻展開調查工作,根據報案人提供信息,初步判定該案件具有傳銷案件典型特征,該APP應當是此類傳銷犯罪的輔助工具。
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線索,專案組循線查證,經過3個多月的摸排,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菅某某、王某某、閆某某應當為該團伙的主要成員。
其中,菅某某曾因吸毒及涉嫌傳銷,被包頭公安打擊處理過,具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對其的直接偵查始終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隨即,專案組決定通過對王某某、閆某某的深入調查,及時發現菅某某的蹤跡。
功夫不負有心人,7月27日專案組通過不懈偵查,最終鎖定菅某某落腳點,并決定立刻收網。三組偵查員立刻奔赴三人落腳點,并成功將三人抓捕歸案。
據了解,“以太小丑”APP是由菅某某從外地學習后帶入包頭市的,并在包頭市發展了王某某,王某某又在包頭市發展了其好友閆某某,三人在隨后的時間內發展了100余名下線。目前,三人已被東河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鷹鑒了解到,2018年8月28日,許昌市建安區警方組織的280余名民警,分別再杭州、徐州、深圳、廣州、貴陽、寧波等20余地同時展開收網行動,破獲一起特大網絡傳銷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4名,扣押現金、車輛、房產若干。
據許昌市建安區公安局介紹,2018年4月,該區工商質監局在工作中發現,杭州“我是小丑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我是小丑”公司)開發運營的IAC網絡平臺,實際上是一個靠拉下線壯大會員數量,并以發展會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的網絡傳銷平臺。
2018年3月份,“IAC”平臺開設“以太小丑”項目,要求人員投資需要將錢先購買以太坊虛擬數字貨幣,再用以太坊虛擬數字貨幣投資到“以太小丑”項目內。如要變現,會員需要將以太坊虛擬幣變成“IAC”種子,再在系統進行匹配進行提現。
警方披露,該傳銷組織在此前高峰時期曾發展注冊會員達90余萬人。目前,多名骨干人員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凍結的涉案資金以及違法所得,均已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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