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銷售“中國美辰”依加火龍果酵素為名開展傳銷活動 十名骨干被公訴
7月29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檢察院對外披露一起傳銷案件,2016年2月始,陳某丙、陳某丁、應某某、郭某某(均已起訴)等人打造以銷售“中國美辰”依加火龍果酵素為名的會員返利模式,在陳某丁經營的美辰控股有限公司內進行宣講并發展會員。
會員需在網上注冊后購買產品,每個會員下設兩個分區,設立不同層級,設置層碰獎、量碰獎、點碰獎等獎項,以下線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經鑒定,網站會員共有1417個,會員之間存在安置關系組織結構,共47層。
被告人程某某、洪某某、林某某、張某某、盧某某、單某某、陳某甲、陳某乙、陳某乙、鄭某某經人介紹,均繳納費用購買產品成為會員,并繼續發展他人成為下線會員,獲取返利。
根據網站系統、銀行明細統計:被告人程某某下線會員賬號678個,共34層, 扣除自身已繳會員費人民幣(以下幣種同一)60000元,違法獲利678048元;被告人洪某某下線會員賬號694個,共37層,扣除自身已繳會員費100000元,違法獲利109418元;被告人林某某下線會員賬號334個,共27層,扣除自身已繳會員費100000元,獲取返利350616元;被告人張某某下線會員賬號404個,共32層,扣除自身已繳會員費60000元,違法獲利137460元;被告人盧某某下線會員賬號184個,共18層,扣除自身已繳會員費100000元,違法獲利498037元;
被告人單某某下線會員賬號357個,共29層,扣除自身已繳會員費80000元,違法獲利37115元;被告人陳某甲下線會員賬號214個,共20層,扣除自身已繳會員費60000元,違法獲利143585元;被告人陳某乙下線會員賬號241個,共17層, 扣除自身已繳會員費20000元,違法獲利168799元;被告人陳某乙下線會員賬號268個,共22層,扣除自身已繳會員費20000元,違法獲利5937元;被告人鄭某某下線會員賬號167個,共17層, 扣除自身已繳會員費20000元,違法獲利25695元。
2018年11月12日、13日、28日、30日、12月5日、13日,被告人陳某乙、單某某、鄭某某、程某某、陳某乙與盧某某、洪某某先后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2018年11月27日、12月31日、2019年1月3日,被告人林某某、陳某甲、張某某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上述違法獲利部分已退還下線會員,未退還的違法獲利均已暫扣,暫扣被告人洪某某109418元、被告人張某某137460元、被告人陳某乙168799元、被告人陳某乙5937元、被告人鄭某某5695元。
被告人程某某、洪某某、林某某、張某某、盧某某、單某某、陳某甲、陳某乙、陳某乙、鄭某某到案后均自愿認罪認罰,先后于2019年10月17日、23日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龍灣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程某某、洪某某等10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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