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違法、立規矩雙管齊下,保健食品監管轉向精確制導
隨著疫情防控進入新常態,各地陸續開展了對于保健食品行業的專項整治行動。上海出臺保健食品經營規范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遼寧開展保健食品誠信經營示范創建暗訪檢查、河北組織開展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提升行動、江蘇出臺保健食品專項清理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征求意見稿);山東、廣東等省份,也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專項整治。由此,業內有觀點認為,這是繼去年“百日行動”之后,對于保健食品的又一次嚴打,由此,保健食品行業產生了新的焦慮。事實上,今年對于保健食品的整治不是嚴打,而是監管的升級。
2019 年由權健事件引發的百日行動,給人的印象是打擊保健食品。而百日行動中查處的真正涉及保健食品的案件僅占5%,可見百日行動整治的是保健市場,客觀上凈化了保健食品生存的環境。
本來,今年應該是保健行業的適應新環境的調整期,一場疫情讓消費者的健康知識和對于健康產品的消費意識有所提升,包括保健食品在內的健康產品消費有所增長。市場格局的變化,縮短了保健行業的調整周期,也讓監管部門及早及時地開展了行動。而“保健食品正確說話”就成為了整治的切入點。
各地保健食品整治行動的依據是4月2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保健食品行業清理整治行動方案(2020-2021年)》。從這一方案中可以看出,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在于推動大力整治保健食品欺詐及虛假宣傳行為。
通知顯示,此次整治行動的重點任務在于嚴厲查處未取得產品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未經許可生產經營保健食品的行為,而這些產品根本就不是保健食品。
此外,通知提出的嚴厲查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和宣傳材料等虛假宣傳保健功能,非法聲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違法行為;
嚴厲查處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以及發布虛假保健食品廣告的違法行為;
嚴厲查處利用網絡、會議營銷、廣播電視、電話營銷等方式欺詐銷售保健食品的行為;
嚴厲查處通過傳銷、違規直銷等方式營銷保健食品的行為,這些行為都是保健食品違法經營的表現。
此外,通知要求,在產品標簽主要展示版面醒目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內容。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標簽不得聲稱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這些也都是保健食品的營銷問題。
可以肯定,今年對于保健食品的監管,不同于去年的百日行動。各地的監管舉措也將會因地制宜,對于保健食品將會從涉及整個保健市場的“全面整治”轉向對于打擊營銷環節不法行為的“精確制導”。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嚴格食品藥品監管,確保安全”,這個“嚴格”和“確保”,意味著對于包括保健食品在內的食品行業的監管要精準有效。各地開展的治理行動,方式不同,目標都是保健食品的營銷環節,目的都是讓保健食品說真話,好好賣。
應該看到,經過多年整治,保健食品不法行為已經有所變化,從以前的違法生產轉向了違法宣傳和違法營銷。所以,管住了營銷環節,就是抓住了規范保健食品行業的牛鼻子。從這個角度講,今年對于保健食品行業的治理,不僅是監管部門履職能力的提升,更是對行業成長的驅動。
值得關注的是,伴隨著近期的整治行動,上海市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協會出臺保健食品經營規范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反映了驅動保健食品行業進步的趨勢,
一是規范營銷,不僅要打違法還要立規矩;
二是澄清概念,對保健食品不僅要說是什么,還要說不是什么。
科學的監管將是行業打造亮點的動力。對此,行業應該報以充分的信心。精準監管,規范管理,保健食品行業將走得更加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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