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發布首個直播帶貨“行規”
記者昨日(7月21日)從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獲悉,為加強直播電商行業自律,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浙江省制定的首個直播銷售員的管理標準——《電子商務直播營銷人員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經立項審核、組織編制、征求意見、專家評審、網上公示等程序后已正式發布。
據了解,這也是繼6月30日浙江發布第一個直播電商領域標準——《直播電商人才培訓和評價規范》后的第二個標準,也是全國首個直播銷售員的管理規范。
據介紹,該《規范》從直播電商、電子商務直播營銷人員的術語和定義,以及電子商務直播營銷人員基本職責、實名認證應滿足要求等資質進行了框定,提出直播銷售員應該熟悉并遵守法律政策,還要熟悉直播的策劃、場景搭建、商品選擇以及分享講解等一系列業務知識,這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要做到商品的品控。此外,《規范》還明確了直播銷售員在語言表達、儀容儀表、舉止動作等方面不得跨越的底線,如不得“大面積裸露文身”。
今年6月底,人社部聯合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明確將“直播銷售員”納入新的工種?!霸郊t火越要警惕行業存在的多種不良行為,有門檻、有底線、有規矩的直播平臺才能越走越遠?!闭憬‰娮由虅沾龠M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為加強直播電商行業自律,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依托直播電商聯盟,正在系統性地推進直播電商行業標準化體系建設,內容涉及人才、運營、管理、服務、評價、營銷等細分領域。
據悉,除了已經發布的兩項標準之外,浙江《電子商務直播機構管理與服務規范》《直播電商培訓及技能評價規范》《直播電商基本術語規范》《電子商務直播客戶服務規范》等四項直播電商團體標準也已經通過了相關標準的立項論證,進入了征求意見階段,將在今年年內相繼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