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超低價“紐崔萊” 合謀制售假安利被判刑
汪某在無錫,劉某在洛陽,兩個本是陌生人,都從事著個體經營。一次偶然的機會,兩人在網上相識。此后,基于多年在保健品市場闖蕩所積累的“生意經”,兩人不謀而合地打起了制售假冒“安利”保健品的主意,并商定由汪某負責生產、劉某負責銷售,獲利均分。
然而,“美夢”沒做多久,刑罰卻已“成真”。近日,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汪某、劉某假冒注冊商標案作出了判決,這兩名制假者雙雙獲刑。
可疑:快遞牽出假貨窩點
2010年9月30日,無錫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報案,稱有人通過快遞方式向無錫發送大批假冒安利注冊商標的包裝材料。經過受理初查,民警當即鎖定了目標并迅速布控。一切就緒后,當日汪某如期在快遞網點出現,當其欲“滿載而歸”取貨離去時,民警突然出現將其抓獲,收繳了安利牌瓶蓋8000只。
隨后,民警對汪某的住處進行了搜查,查獲了假冒紐崔萊系列倍立健保健品213盒成品、605袋半成品、15.2萬粒倍立健保健品片劑。成品、半成品放在紙箱里,堆到天花板高,連堆了幾排,而零散片劑則用麻袋大的塑料袋裝了放在箱子或桶里。警方還查獲了大量假冒的包裝材料,包括塑料瓶、塑料盒、鋁箔包裝袋、封膜、外包裝紙盒、三維條形碼等,以及冷光打碼機、噴碼機、抽真空機、塑封機、封膜機等制假使用工具。
警方審訊后,掌握了其伙同劉某制售假冒“安利”保健品的犯罪事實。
遠在河南洛陽的劉某聽說汪某被抓后,頓時亂了陣腳,驚慌失措之余腦海中只想到一個字“跑”。往哪跑?如何跑?慌不擇路的劉某游蕩回了其老家河南省漯河市,“隱姓埋名”小心翼翼地生活。不料,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案發后僅一個多月,已被網上追逃的劉某便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隨后被移送至無錫市公安機關處理。
據悉,涉案二人都是“內行”人,曾做過安利直銷工作,在網上認識的他們從未見過面,就這樣隔空合作起來。他們通過網絡將假貨銷往大連、天津、上海、蘇州等地。
從安利公司了解到,最先發現問題的是一名在山西從事安利直銷的快遞公司人員,他發了封電子郵件給無錫,于是引發無錫公司報警?!耙驗榘怖漠a品都是直接從廠家成品出廠的,不可能有包裝流散在外面。單獨的包裝肯定有貓膩。”
抓捕:逃逸同犯落入法網
判決:不分主從雙雙獲刑
2011年6月,汪某、劉某假冒商標案被提起公訴。隨后,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庭審中兩被告人對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但對于兩被告人是否構成主從犯,辯護人與公訴機關卻各執一詞。劉某的辯護人認為,在整個犯罪行為中假冒保健品的生產均由汪某負責,劉某僅在其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應屬從犯。公訴機關則認為,劉某全程參與犯罪行為,且兩被告人之間分工明確,贓款均分,不存在主次之分。
法院認為:在本案中,被告人劉某負責銷售,被告人汪某負責制造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兩被告人在共同犯罪過程中分工協作,贓款由兩被告人均分,被告人劉某與被告人汪某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當,無明顯主次之分,不能認定劉某系本案從犯,遂結合兩被告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依法判決被告人汪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處被告人劉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法官點評:當今的保健品
提醒:對便宜“保健品”要留心眼
昨天,記者對此案采訪時,安利公司負責人提醒消費者,安利產品僅通過安利公司在全國各地設立的店鋪和安利營銷人員售賣,而且安利公司的產品有統一的定價,所謂“打折”安利產品極有可能是引誘消費者受騙上當的陷阱。
該負責人表示,近日,安利公司委托全球知名的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對某知名網絡交易平臺上售賣的安利產品進行了抽樣購買和檢驗,結果顯示46%的樣品為假冒產品。消費者通過互聯網網店、街頭流動攤販或低價銷售安利產品的商家等非正規渠道所購買的安利產品,極可能是假貨,不僅使消費者蒙受經濟損失還可能危害身體健康。因此,安利公司呼吁廣大的消費者通過安利公司所設的店鋪或熟悉的安利營銷人員購買安利產品,以免受騙上當。同時,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產品不僅質量有保障,而且消費者還可以按安利公司規定享有無因退貨等消費保障和完善的售后服務。此外,廣大消費者通過正規渠道購買正品,不僅保證了自身的權益,而且也壓縮了假貨市場的生存空間,使制假和售假者難以立足。
- 紐崔萊,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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